胡思乱想思前想后,他的这个主意,主意是不想使自己为难。
他同莉莉是夫妻,温江的家他是能够住的,莉莉也不大可能嫌弃他而不要他住。莉莉之所以不同意退房,是觉得退容易再申请就难了。
况且,在城里有一套住的地方,也是很好的事情,许多人想都想不到,大可不必为了节约600块钱的费用轻易就将房子退掉。
从大的方面来说也是划不来的。莉莉说,菊说得没错,好不容易得到政府给与老百姓的福利,绝不要随便抛弃。六十平米的房子租金一个月才360元左右,市里的租房至少要一千多元左右,这样想,是赚到了的。
即便这样,胡思乱想为啥将这个房子当成诺大的包袱呢?这话说起来,有一点使人茫然又不可理喻。
老伴在世的时候,胡思乱想同老伴为申请个公租房,四处奔波,淘神费力终于申请到了,这是势在必得,是他们生活的保障和必须。
房子 拿到手里,每月才交600元左右的房租,之前俩老口在金沙租房每月得花2000左右,这一申请,每月就节省了一千多元。这不使他们高兴吗?
住政府的房子,有保障又安全,不担心,不然为啥叫做保障房呢?
如今,老伴去世了,莉莉又修了房子,两个人有住的地方了。作为老百姓,多一处房子摆在那里,又不能产生效益,还凭空一个月贴几百块,这个房子就成了多余,这难道说不是负担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思。如果,照莉莉和菊女儿的心思,她们原则上是不会考虑老头子的感受的。
这600块钱又不是她们掏腰包。菊女儿的心思,老头儿有一套房子,他的生活遇到任何不堪,他都有退路,而且,老爸不会赖上她。
如果老头儿没有了栖身的房子,那今后老爸的生活遭遇到麻烦,老头儿赖上她是情理之中的事。她特别害怕这个。菊不要老头儿搬到她那去,莉莉说对了。
莉莉说,菊怕你将我带到她那去,同事邻居看到妈死后,老爸带一个那么年轻的婆娘到她家里去,菊的脸面挂不住,她特别不喜欢这样。
胡思乱想听了,认为有这个意思,菊女儿的心思要复杂的多。如今看起来,莉莉说的菊这种心思倒是主要。
胡思乱想心想,不带莉莉去,自己住一两晚上都不行吗?自己把她养那么大,付出那么多,有多大意思呢?古人硬是总结的好:父望子成龙,子却望父升天啊!儿女的家不是父母的家,父母的家却是儿女的家,这还有天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