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林朝从袖口处摸出一个小块碎银,郑重其事地交到祝乐容的手里。
“去京城要很多钱吧,你别省着,需要什么就买,家里的钱你全部带去,我再挣就是了。”
“我这里还有一点银子,你一起拿着在路上花。”
铺天盖地的失望压得人喘不过气。
祝乐容很想质问林朝为什么不去,却又没有能说得出口的质问理由。
他眨了几下眼,将眼角一点湿润眨回眼眶,伪装成平时没什么两样后,飞快接过这小块碎银子。
细白的手将这块银子抛了抛,掂量出具体的重量后,祝乐容嘴撅的老高,气势汹汹发问。
“你哪来的这么多银子,我记得家里的钱不是全交给我了吗?”
祝乐容是被迫接下“小管家公”这份责任的。
林朝懂事得早,十五岁就自己上山打猎谋生活。
她又天生神力,别人怕都来不及的野猪她遇到了也是一拳一个,按理说随随便便就能挣到好几两银子。
这么计算,一月好歹也应该能余下三四两,到现在二十一岁,再怎么往少了算,两百银子应该也是能拿得出手的。
可事实上,祝乐容手里攥着的全部家当,也不过刚刚超过五十两。
这五十两还是祝乐容接手小金库之后攒下来的,之前,那里面仅仅剩下前几日卖野猪没来得及花出去的六两五钱。
林朝的钱都去哪儿了呢,村里寡居带着孩子的叔伯,还未长大无法养活自己的孩童,以及出去在路上遇到的需要帮助的乞丐……
从前她一个人,自己吃饱全家不愁,有时候身无分文也不在意,没米下锅就去山里薅些野菜。
随随便便混一顿,也很简单。
但在祝乐容来之后,就杜绝了她这种为了别人完全贡献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