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没人敢偷,谁要是进去把她的新衣服弄脏了,她也要气死。
“我们一会上街买一把去。”
“你先去换衣服吧,一会儿我来找你。”
余知乐把东西都摆好之后,就让何雨水回去了,他自己也换上了新买的衣服。
他对着小镜子看看,还真挺精神的,一身笔挺的中山装。
在这个时代,这一身就是结婚穿也完全没问题。
一身崭新的中山装加一辆新的永久牌自行车,在人群中简直是最闪亮的仔。
几乎所有大院里遇到余知乐的人,都忍不住夸了两句。
不少小媳妇大姑娘和婶子也都是双眼发光,这小余看起来家底比他们想象的还要丰厚啊。
可惜怎么就让何雨水那个小蹄子抢先了呢。
真是好命!
等到看到一身新衣服的何雨水出来之后,众人更是眼珠子都要登出来了。
这么洋气、精致、漂亮的姑娘居然是何雨水啊。
这一身洋红色羊绒长大衣,里面搭配着粉色的羊绒衫,甜美又可人。
这长大衣把纤腰勾勒的恰到好处和旁边姑娘小媳妇的臃肿的大棉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黑色的小皮鞋和灰色的裤子搭配上灰色的羊绒围巾,又把那一丝甜腻压的恰到好处。
这真是人靠衣装。
更让人羡慕嫉妒恨的这一身,不算票也要一百五十多块了吧,这是把半年的工资都穿在身上了啊!
真是败家娘们儿。
更让人气愤的是何雨水还很凡尔赛,露出一副苦恼的神色。
“哎呀,我都说了不要买了。”
“余哥非要给我买。”
“怎么办呢,这大手大脚的,以后日子可不好过了。”
“哎,可是余哥说我穿着好看,就非得买,还偷偷买的,都不能退。”
“那我只能穿上了。”
余知乐看着何雨水像个骄傲的小狐狸一样炫耀着他买的东西,也是露出了笑容。
这小妮子真是有趣。
“走吧,我们看电影去。”
“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日子过不下去的,别人有的,你也会有的。”
余知乐穿着一身新衣服推着自行车闪亮登场,真是亮瞎了众人的狗眼。
刚才不少盯着何雨水的男人眼光立刻移到了余知乐的永久13型自行车,恨不得能上手摸。
“这就是永久13型啊!”
“这也太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