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和女主相识于一次文化沙龙,两个人彼此交流无障碍,而且属于彼此欣赏那种,女生先邀约了男生共进晚餐,但正赶上男主当天有事,所以就没应约,事后男主约了女主几次,女主均推说有事,终于在一天,男主约到了女主,两人还像第一次见面那样熟络,其后,两个人又像之前那般约了几次,有一次约会中,男主身体比较疲劳,就没太回应女主,女主很是不满,男主再约,女主就没有同意,大概持续了五天的时间,男主什么方法都用了,但始终约不出,最后男主去了女主家楼下,给其定了一束花,买了她爱吃的小零食,一支香奈儿的口红,还有一条价值4000左右的项链(金项链,周大福的),女主下楼取花,看见男主拿着礼物,等在楼下,男主没让送花的人告知,是自己送的花,女主比较愉快的收了礼物,然后上了楼,大概半小时后,女主下楼,与男主摊牌,说,认识四十多天,我们只见了几次,我真的没有耐心了,男主辩解说,这段期间我也反复跟你说过,这段期间确实特别忙,图片和视频都给你发了,九月就不忙了,一年就忙这一个月,你怎么就不能理解一下,女主说,我已经给了你很长时间了,我忍不了了,我们分手吧,随后就回家了,之后,回了句,谢谢你的礼物,然后就删除了男主所有联系方式。
今年七夕前,王先生和李小姐在朋友介绍下认识的,两人进展很快,快到七夕了,王先生记得李小姐说过,自己想买一个牌子的内衣,但因为太贵一直没买,所以王先生在七夕就送了一套内衣给李小姐,李小姐当时很高兴,就收下了,回家后王先生就收到了李小姐的分手通知:想不到你是这样的人,七夕居然送我这种东西,真下流。
张先生和梅小姐是在一个相亲会上认识的,由于梅小姐是文字工作者,所以在熟悉过一段时间后,张先生在第三次见面时,送了两只金笔(价值4000左右)给梅小姐,梅小姐收的时候不知道是两只,还很高兴,回家后,发现是两只,顿时火大,打电话质问张先生,你是不是在骂我,说我是二笔,你真的很过分,随后就宣布两人分手。
赵先生和蔡小姐相亲认识的,两人平时交往正常,在蔡小姐生日那天,赵先生如期邀约,约会过程两人很是高兴,赵先生为蔡小姐点了份海鲜大餐,买了一套化妆品给蔡小姐,还买了一条价值将近三千的手链送给蔡小姐,但事后,蔡小姐却提出分手,说,过生日居然连个生日蛋糕都不准备,分手。赵先生很委屈,只是觉得,两个人都快四十岁了,何必非得买生日蛋糕,如果早知道就买一个了,也不差这一个蛋糕钱,只是赵先生觉得没必要买。
以上四个故事,都是讲的男主送了女主礼物后,女主就分手,小编想问一句,不同意为什么还要收礼物,而且收完礼物后分手,是不是表现的功利心太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