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来之,则安之。虽说吴星云也不知道哪位大神听到了自己突然发疯的话,但体验一下也没什么不好,毕竟现实太苦了。
吴星云从小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自记事起就一直生活在孤儿院,从小到大都是靠着自己强大的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这才坚持到了大学快毕业,参加了实习。同一个孤儿院的小伙伴们,那些和吴星云一样没有被领养的人,不是中途学坏辍学了,就是学习实在太差,跑出去打工了,只有吴星云总是觉得只有读书才能改变自己的人生,这才一直坚持到现在。
可谁又想到现在的大学生可是比比皆是,而且就算是大学毕业了,没资历没背景,到社会上也只能辛辛苦苦的赚着几千块的窝囊费,还要和各种奇怪的人当同事,这点工资都不够精神损失费的了。
现实都这样了,吴星云也懒得思考怎么回去了,尤其是看到自己手腕上的大金镯子时,从未有过金饰的吴星云先是举起手腕,对着镯子咬了一口,发现确实能咬出牙印后,这才美滋滋的摩挲着镯子,笑的一脸荡漾。
有金子那就饿不死,而且还是这么重的一个大金镯子,想来原主的身份地位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正当吴星云笑的美滋滋的时候,房门被推开,走进来一个穿着宫装的女子,女子端着一盆水,手上还搭着一块白色的帕子,走到吴星云的面前。
“贵人,水打好了,您要不要梳洗一番?”女子说的话和吴星云说的是同一语种,吴星云倒是可以听得懂。
“贵人?”吴星云一听到这个词,第一反应就是甄嬛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