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霄带人赶走野狗豺狼,来到断垣残壁下。
“这位兄弟,你可是在天心城做事?”
那人没回答胡三儿的话,脖子歪在一边,脸色惨白。
吴霄一把推开胡三,伸出手指在那人脖颈处摸了摸。
“快死了,”他对几名手下点点头,俯身对那人问道:“谁把你伤成这样的?”
“大齐的鹰犬,我,我是被大齐鹰犬折磨成这样的。”
征夫这样一语双关的回答,让吴霄感觉很是难堪,这些年来,他专注于清除任何可能威胁到太上皇的敌人。从这个意义上讲,吴霄林宇和章东刘兴祚一样,都是大齐最强悍最忠诚的鹰犬。
“为什么突然出现这么多野狗和乌鸦?”吴霄显然更愿意从狭义方面,去理解大齐鹰犬的含义。
“死,死人多了,这些畜生就多了。”
不知是因为神智昏迷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位奄奄一息的征夫,顺着吴霄的意思努力解释。
“水,水,”
吴霄朝后面招了招手,胡三儿还在磨磨蹭蹭的从钲带上取下水壶,吴霄一把夺过。
清水缓缓流入征夫喉咙,顺着脖颈下的伤口汩汩流出。
吴霄瞅着脖颈上那道触目惊心的伤口,目测伤口已经化脓,应当是被箭支贯穿,好在这人命大,一直撑到现在。
喝了几口水,征夫脸色变得红润一些,吴霄等人见惯了生死,知道这是重伤临死时的回光返照。
“国舅爷的家丁,射箭,朝鲜人射的箭。”
“为什么要射箭?”吴霄穷追不舍。
“我们做不完工,他们急眼了,征夫逃的逃,死的死,留下的人,要做几个人的工。”
吴霄咬牙切齿,太上皇划拨的四百多万两银子,还有堆积成山的粮食、物资,都被这狗东西鲸吞,现在他没法交差,便加倍压榨百姓,压榨天心城劳工。
“国舅老爷说,这是以工兼赈,两难自去。”
“以工兼赈,两难自去。”吴霄将这话重复说了几遍,眼神越发凶狠。
“他杀了多少人?”
征夫最后一抹返照快要用尽,他不去回答吴霄问题,艰难朝怀中伸去。
“找什么?”
胡三儿伸手一摸,从他怀中摸出块脏兮兮的布块,拿在手里看了一会儿,才看清楚那是女人用的香囊。
香囊已被血汗浸透,凝结成块,黑黢黢的,乍看起来像是人的脏腑。
胡三儿觉得晦气,顺手仍在一边,吴霄把香囊捡起,香囊的主人,此刻已到弥留之际,口中喃喃自语,说些别人听不懂的话。
“客问我从何处来,我本襄阳南瓜店人,读过些书,太初元年被你们抓来服徭役,从此与锦儿离别,两年正卒,在襄阳守城,寒风刺骨,一年去天心城服役,一年更戍,被调去淮河,修河道·····最后死在故乡,也算落叶归根,可怜我襄阳米氏,就此绝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