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队长拍拍自己的胸脯说,“农奴被禁锢在田地里,士兵被禁锢在兵营里,就连领主老爷,也被禁锢在城堡里。这个世界上,谁都是囚犯。但没有人承认自己是囚犯,不是么!”
说得挺有道理,少年听得一愣一愣地。
“角斗士在这片方寸之间的场地格斗,靠精湛的技艺取得胜利。胜利,就是荣耀。是自己的荣耀,也角斗场的荣耀。你知道帝国人有多么热爱角斗士吗?”
队长顿了顿。
“在帝国,每年获胜最多的角斗士,就是角斗场的冠军。冠军会受到皇帝亲自接见,成为全国的明星,受到无数人的爱戴。甚至还会被建成雕塑,或是铸造在钱币上。而哪怕在我们这个地方,每年的冠军也会获得领主老爷的嘉奖。”
看到队长向往的神情,加兰德的心情复杂。从小到大一向的认知里,如果征战不能带来收益,只在这么小的场地里互相殴斗,简直就是不可救药的徒劳。他们竟然把这当做荣耀,简直不可理喻。
“小家伙,无论你是怎么进来这里的,以前是谁的俘虏,现在都不重要。你只要做一名战士。”
“那种杂耍卖艺的战士,对吗?”
但是想想自己沦为奴隶的现实,加兰德别无选择,把到了嘴边的话噎回去。
“成为冠军,是我们所有人的终极目标,也应该是你的目标,小狼崽。”
“嗯,我记住了。”加兰德点着头,就像当年大首领拍着他的肩膀,告诫他要辅佐萨吉时候那样,眼睛看着对方,嘴角流露着微笑,心里却在想着完全另一回事。
这时,对面另一个黄色项圈的队长带着他的角斗士们走过来。他们迎面而来,毫不避让,一看就是来找茬的。那名队长故意撞到这边队长身上,高高抬着下巴,轻蔑地问:“哟,你也来这里防风?”
“祖恩。”
“麦昂格,你干嘛撞我?我就在这里好好地走路,怎么你就冲过来了呢?”对方明显就是在挑衅。他手下的人也跟着附和。
麦昂格推开那个叫做祖恩的家伙:“你不要来惹我。这里不可以打架,你知道规矩的。”
“麦昂格,”祖恩点指队伍长的胸口,口气颇为狂妄,“打你,不需要在这里。三天后的赛场上,我会当着领主老爷的面把你的牙全都打碎。”
对面这个叫做祖恩的人,长相真可谓是加兰德一辈子都没有见过的品种。他竟然完全是黑色的,整个人所有的皮肤,都黑得像焦炭一样。只有两个眼珠是白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