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历史小说>汉风再起之帝国时代> 第九十四章 开普敦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九十四章 开普敦(1 / 2)

1724年9月15日,开普敦。

当两艘捕鲸船缓缓驶入开普敦港时,映入众人眼帘的除了二十余艘停靠补给的商船外,在码头的西侧,还停驻了四艘威武的齐国战舰,而码头港务大楼上也升起了一面齐国红色旭日黄龙旗,在海风的吹拂下,猎猎飘扬。

是的,从7月20日起,随着首任齐国总督与荷兰东印度公司末任总督的权利交接完成,开普敦便正式成为齐国黔州海外领地的一部分,尼德兰人于该地区七十多年的殖民事务就此终结,齐国人终于将南非这片战略要地收入囊中。

双方之间的谈判,陆陆续续进行了一年多时间,期间谈谈停停、停停谈谈,争执了不知道多少回,最后终于形成了一个令双方都能够勉强接受的协议,荷兰东印度公司将开普敦及附属领地转让给齐国,而齐国为此,向东印度公司支付了八十万荷兰盾转让费。

虽然,在几个月前开普敦尚未正式移交给齐国,但齐国黔州总督区却已迫不及待地派出了一个陆军混成营和两个营的乡兵在两艘战舰的护送下,直接登陆开普敦属地,提前行使驻军权和防卫权。此举,让当地总督和众多殖民官员惊愕不已。

有这么急迫吗?难道还担心我们东印度公司硬占着不走!

可能在齐国人眼里,所谓的谈判只不过是形式上的小插曲,不管荷兰人同不同意,在他们看来,开普敦其实早就是大齐帝国既有的领土了。谈判嘛,只不过是履行个手续,让齐国人更加名正言顺罢了,毕竟大家都是文明世界的一员,对某处土地法理上的统治权有时候也挺重要的。

阿姆斯特丹的十七人委员会在与齐国驻联省公使互相确认了双方彼此拟定的转让合约后,便很痛快地签字盖章,迅速明确荷属开普敦殖民地的地位,料理此间的一切首尾。

如今,最终结果终于尘埃落定了,齐国人以一个不菲的价格购得了开普敦殖民地,而荷兰东印度公司则获得了齐国人的承诺,该港将如同巴达维亚、马六甲那般永久向东印度船只免费开放,即齐国人将开普敦辟为自由港,允许东印度公司往来的商船自由进出,获得必要的物资补给。

除此之外,双方还对开普敦地区数万移民做出了妥善安排,他们可以在三年内选择是否加入齐国海外领地国民身份,也可以选择自由离开,齐国不得硬性阻止。

另外,荷兰人还获得了另一个重大的有利条件,原荷属南非殖民地境内的荷兰新教堂得以继续保留,牧师仍可继续主持宗教活动,发展信徒。但前提就是,必须接受齐国民政宗教事务处的指导和管理。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