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小说>重生好莱坞:华流崛起> 第1章 重生好莱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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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好莱坞(1 / 2)

刘骁再次被一阵阵昏沉的头痛唤醒。

他感觉自己像是被什么沉重的东西压着,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

思绪渐渐清晰,刘骁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异样感,似乎有一些不属于他的记忆在他的脑海中浮现。

现在,他竟然身处上世纪的好莱坞,这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地方。

只是,这个好莱坞跟记忆中的似乎差别很大。

已经有很多华人在这里斩露头角。

难道他真的如同小说中的人物一般,经历了不可思议的重生或时空穿越?

刘骁逐渐发现,自己现在所拥有的身体,同样叫做刘骁,却只有十六岁。刚才离去的男人,便是这个身体原主人刘建社的父亲,刘建社今年三十有一。

自己是被人打死才穿越的。

几日转瞬即逝,刘骁的伤势已经大为好转。在这段康复的日子里,他还见到了与他父亲刘建社一同来到好莱坞的其他三人,他们的名字分别是纪永明和刘参川,这些名字带着浓厚的那个时代的色彩。

刘骁与这五位同伴围坐在桌旁,享用着为了庆祝他的康复而特意购买的松软蒸馒头。

“爸爸,我不想再做快递员了,”刘骁突然开口,嘴里咬着蒸馒头。

“嗯?哈哈,时候到了,刘骁。你和我们不一样,我们没怎么受过教育,读写都不太好,但你是个有文化的人,”刘骁的话让其他三人停下了筷子,然后纪永明人大笑,拍了拍刘骁的肩膀。

“是的,没错,如果你继续跟我们做苦力,那么我们让你上学接受教育就都白费了,哈哈!”刘参川也表示同意。

“好吧,那很好。那么,你想做什么呢?”刘建社眼中闪过一丝满意,然后问道。

“还没有,我想出去走走,看看能不能找到些工作。”刘骁摇头,解释了他的计划。70年代的好莱坞充满了机遇。作为一个时空旅行者,他是否应该继续做苦力,还是寻找其他可能性?

“好吧!”刘建社点头。

饭后,刘骁离开了这个狭小而简陋的房间,他们暂时的家。尽管他的脑海中装满了未来三十年的知识,但刘骁对于自己应该做什么仍然感到迷茫。他决定四处走走,也许这将给他带来一些启示。

街道上熙熙攘攘,小商贩和小摊贩们叫卖着各种小商品。刘骁摇了摇头,意识到在这里他找不到任何灵感。就在这时,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吹了一张报纸向他飘来。他伸手接住,翻开报纸,看到的是娱乐版面,不禁开心地笑了。

“拍电视剧,成为艺人!”

要成为艺人,首先得有一定的条件。最重要的自然是外表。想要成为像周润法那样的主角,需要先在各种电视剧中扮演小角色积累经验。幸运的是,他现在这幅躯体,虽然称不上英俊潇洒,但也有几分不错的姿色。

此外,机遇和条件也是必不可少的。而这个时候的70年代好莱坞,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

实力不可或缺。这实力包括但不限于表演、武术和创造力等方面。目前,刘骁在表演技巧上尚且欠缺,但这是可以通过时间慢慢磨练的。武术方面,由于这具身体自幼练习八极拳,其力量之强大足以让一头牛屈服。这一点,他并不担心。至于创造力,刘骁更是胸有成竹。尽管他对未来知之甚少,但他对自己的时代电视剧却是了如指掌。编写剧本对他来说,将不过是小菜一碟。

“哈哈哈!”想到这里,刘骁忍不住双手叉腰,肩膀一耸一耸地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那笑声如同周润法般独具特色。

“哦,我的天!他好像疯了!”

“没错,我以为他看起来挺正常的,但他是个疯子。”

“他是个白痴!”

“这是罪过。他的家人应该更密切地监视他,但他们却让一个傻瓜出来了。”

目睹刘骁的举动,周围的人纷纷议论起来。听到周围的窃窃私语,刘骁羞愧得满脸通红,感到异常尴尬。他赶紧逃离了现场。

回到家后,刘骁开始翻找自己的物品,寻找纸和笔。自从两年前离开学校后,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把它们放在哪里了。

经过一番搜寻,刘骁终于找到了纸和笔。然而,看到这些物品,他微微皱起了眉头。纸虽然粗糙,但还能用。笔却是一支毛笔。幸运的是,这具身体的主人从小练习用毛笔写字六年。尽管字迹不够美观,但刘骁还是能够胡乱涂鸦一番。

刘骁在表演技巧上或许有所欠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不足是可以得到弥补的。他的身体强健,练习八极拳已有多年,这使他在武力上足以让对手屈服。

尽管他对未来了解不多,但他对自己的时代电视剧却了如指掌。他编写剧本的才华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回到家后,刘骁开始着手写作。他深知,要想在小说创作上取得成功,就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他决定投身于武侠小说的创作,因为这是当时最受欢迎的类型。

然而,他并不打算简单地模仿他人,而是希望创作出具有自己特色的作品。他深知,要想在文学创作领域脱颖而出,独创性是至关重要的。

刘骁在书桌上沉思,回忆起网络上那本着名的武侠小说<小李飞刀>。他知道,这部作品深受读者喜爱,但它的篇幅确实令人望而却步。他担心自己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如此漫长的创作。同样的,另一部名为<月子>的作品也长达三百万字,这让他感到焦虑。

“未来的小说怎么这么长呢?”他自言自语,然后想到了<寻楚剑>。这部作品虽然相对较短,但仍有超过一百万字,这让他不禁皱起了眉头。用毛笔和繁体字写下这些字数,对他来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他在心中构思了一个简单的梗概:

在这个世界上,人类长久以来一直面临着超乎自身理解的自然现象,如闪电、雷鸣、狂风、暴雨以及灾难。这些力量远远超出了人类的掌控能力,使得人们相信九天之上居住着各种神灵和鬼怪,而九地之下则是死者安息之地,由阎罗王统治。

因此,关于神仙的故事在世界范围内广为流传。人们虔诚地崇拜这些想象中的神灵,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庇护和安慰,为此献上大量的香火和供品。

在刘骁所想象的那个小说中的时代,正道力量兴盛,妖魔鬼怪退避三舍。中原大地风景如画,人口繁盛,资源丰富,被各大正道门派所守护。其中,“清云门”、“天音寺”和“泛香谷”被视为三柱和领袖。而这个故事,就从“清云门”开始讲述。

用毛笔写字是一件既费时又费力的事情。刘骁发现,在一天的时间里,除了必要的吃饭、喝水等生活琐事,他最多只能写大约一万个字。按照这个效率,要完成十万字的创作,至少需要超过一百天,且每天都必须坚持写作。这样的速度让刘骁感到无比煎熬。

他开始怀念起前世便捷的电脑,心中默念:“如果有电脑该多好。”他决定,一旦有了经济能力,第一件事就是购买一台电脑。这个念头让他感到一丝安慰,但随即他考虑到这个时代的电脑价格,不禁苦笑了起来。

“刘骁,你在写什么?不是让你出去找工作吗?找到什么了吗?”刘骁的父亲刘建社和几位同乡永明、参川从码头回来,看到刘骁还在桌前埋头苦耕,便好奇地询问。

“嗯,爸爸,明叔,刘叔,你们回来了。”刘骁抬起头,看到刘建社和其他人进门,便轻声回答道,“我还没找到工作呢。毕竟,我只有小学学历,找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并不容易。”他叹了口气,继续说,“虽然我脑中有很多知识,但缺乏将它们转化为经济实力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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