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小说>离婚当天,老婆发现我的特级勋章> 第2100章 法天象地,强的可怕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100章 法天象地,强的可怕(2 / 2)

林宇望向天空,心中满是感激。

这世上除了老瞎子,又有谁有那个本事在这关头,力挽狂澜?

“哼!这世上没有任何人,亦或是仙,可以动我的徒弟!小金乌,若非老夫金身有顶替太阳的重大职责,老夫顷刻间便可让你灰飞烟灭!”

苍老的声音从高维传递下来。

威严,强大,让人窒息!

金乌鸟躯一震,羽翼瑟瑟发抖。

他竟想不到,重回真灵以后,竟然还有这般存在,可以让自己产生畏惧的感觉。

到了末世,人族居然还可以这般强大?

“老匹夫!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不可能随意出手的,虽然你早已成就真仙,但是,你现在是太阳,不能随意释放能量,否则整个凡间运转发生偏差,对人族就是灭顶之灾,你吓唬不了我!!”

金乌十分笃定。

如此强大的人,如果可以随意出手,让其他人怎么玩?

天道规则是有定数的。

这么强大的人,要么赋予它使命,要么限制他的自由。

而对于林宇来说,天道给他的是使命,那么天道赋予老瞎子的,既是使命也是自由!

“师父,你为整个人族付出的已经够多了,甚至,远远超过我!”

这时候,林宇的气息渐渐收敛。

此刻,他的人身彻底消失,茫茫天空之中,一条蜿蜒的巨龙,以傲世独立的姿态,盘旋在苍穹之中。

巨龙为金色,五爪,气息极其华丽,尊贵!

这便是林宇的法天象地,五爪金龙!

法象,其实就是本体!

林宇实则为人,但人的本体一定是吗?

不是的,大夏自古以来有龙的传人的说法,你以为是儿戏吗?

这才是人皇的最初形态!

后来的形态,包括一些人首蛇身的神明,足以佐证了这个观点。

人族的始祖,并非一定是人形!

人形,是一种方便化身,为了教化众生。

而真正战斗的时候,必须是本体才是有最强的战斗力。

这一刻,林宇破境成功,凝聚了自己的法天象地,成为了真正的仙!

当然,仙也分很多种。

抛却神族的真仙,人族的大能,在上古也分很多流派,有人仙,有地仙,散仙等等。

但不一定比天仙差!

天仙,不过是神族弄出来的一套把戏,给自己奉的职位而已。

目的就是为了搞差异化,把人类排挤出神仙的体系。

但人族的大能有多强?

最强者,足以震慑九天十地!

毕竟,上古天地人三皇,是不分先后平起平坐的存在!

即便洪荒崩离了,人族的资源几乎被掠夺殆尽,但这并不代表人族比神族差。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