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精灵都是捣蛋鬼。
潘是小精灵。
潘也是捣蛋鬼。
吃饱喝足了之后,捣蛋鬼的本性就显露出来了,涅来找合文郡的时候,潘正在骑着一只老鼠满屋子乱跑抓苍蝇……
还好合文郡约束过它不许往房间外跑,否则潘现在已经跑得没影了。
潘骑着的当然不是李,李那么懒的性格,怎么可能陪“小朋友”玩?潘的坐骑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灰耗子,因为被定义成了歌舞团,所以他们几个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内投宿,这里旅馆的档次很低,所以梅丽卡一直气得牙痒痒的。
还好现在是冬天,旅馆里没有蚊子,苍蝇也很少,只有老鼠和蟑螂偶尔会窜出来吓人一跳。
梅丽卡和米兰达哪受过这种苦,经常抱怨“怎么伯爵城的环境比子爵城还差”。
她们从小养尊处优,而且很少出门,自然是不知道,越是大且繁华的城市,等级划分才会越严重!
游吟诗人就算是在职业者,但是社会地位甚至还不如普通人。
谁让这个群体的素质良莠不齐呢?
“一只小精灵?我没看花眼吧?”涅刚一进房间就看见一只老鼠在乱窜,仔细一看才发现老鼠身上还坐了个小人儿。
“刚刚买的。”
“买的?”涅看合文郡的眼神立刻充满了崇拜!一只活的小精灵要多少钱,他可是很清楚的。
盗贼虽然不会真的去偷窃,但是判断价值是他们的基本功,增长见闻是贯穿他们一生的修行,想成为一名大盗贼必须博学,光是实力上去了会被人笑话。
要是只追求实力,那还不如一开始就去就职战士或者是刺客。
当然,由于很多职业者是“师父领进门 修行在个人”,过了学徒阶段就自力更生野蛮生长起来的,所以根本不记得职业信条,“误入歧途”的大有人在。
尤其是盗贼和游吟诗人,以偷东西和卖身为本职工作的数量真的不少。
一切都是为了钱。
在钱的面前,再怎么有理想,再怎么有信念,人也得低头。
但这本来就是人自己造成的。
只对金钱低个头,还是要对它五体投地、匍匐膜拜,也是人自己选择的。
涅还没堕落到对金钱卑躬屈膝的程度,所以他崇拜合文郡的时间没有太长,同时也克制住了步李的后尘、拜合文郡为“义父”的冲动。
好歹他包里现在也有几千金打底,虽然并不都属于他自己。
“找我什么事?”合文郡的眼睛依旧盯着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