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当冯燕带着两个人走进一个四楼的临街房子的时候,标注是一百五十平,实际上,比自己在华夏的二百平别墅还要大上不少呢。
“这套房子,一个月是多少钱?”李哲问道。
“一个月八百米元,如果租期超过一年,还有优惠。”
“八百米元米?”听她这样说,李哲追问了一句。
八百米元,换算成华夏币,一个月的租金相当于五千六,近六千元。
这么说吧,这么大的房子,以李哲的目测,最少也有二百二、三十平,还是那种落地的窗户,十分的宽敞,在江南,一个月六千都租不下来。而江南在华夏,勉强算得上三类城市,二类都算不上……看来这里的租金水平,没有华夏的高。
“您的意思有点高,对吗?这样,如果您要是真的中意了这套房子,我马上与房子的主人联系一下……看在您是华夏人的面子上,我跟您说句实话吧,这么大的房子,并不好出租,而且房子的主人舍不得改造成小间儿,所以,这套房子已经放在我们手里好久了,连上门打探消息的人都没有……”
“好,您和房子的主人联系一下,如果六百米元,现在我们就可以定下来,租期吗,最少一年,可能还不止是一年。”李哲十分认真的说道。
虽然还没有想好如何来报复这对母女,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李哲可不想用对付刘家印那种暴力手段对付她们的,毕竟是两个女人,怎么能挑她们的大筋呢?
这样的话,报复对方,准备的时间要长一点,而且还要不那么容易被对方看出来。
至于是不是把赖斯如刘家印那样,最后交给华夏的相关部门,引渡回去,接受法律的审判,李哲不强求。
引渡回去更好,引渡不回去,那也没有办法,毕竟这个赖斯入了米国籍已经好几十年了,早就成了米国人了。
而且她卖了那么多的机密文件,李哲猜想,虽然说这些文件大多数都是她老公冯春提供的,但冯春进去之后,说不准备赖斯还有别的渠道,只是没被发现而已。
如果真有其它的渠道,对那些与她有联系、还当势的人来说,肯定不希望她引渡回华夏的。
之前,也就是自己没被陷害之前,李哲还是十分自信的——好人就是好人,不会被冤枉的。
但那场经历……当时虽然已经证明了不是自己出卖情报的情况下,还帮着相关部门找到了真正的出卖者,结果并没有马上恢复自己的自由,还要调查……而且真正的罪犯刘家印,在把他所有犯罪证据交上去之后,还能逃出了华夏,呵呵……这水也太深了。
这样想下去,很有可能这个赖斯所开发的另外渠道的能量,比刘家印还要大。那样的话,要真如对付刘家印那样,把赖斯出卖情报的证据交给相关部门,很可能给自己在华夏埋了一个雷,结上一个自己都不知道是谁、有多大能量的仇人……最后的结果就是自己里外不是人。
费力不讨好的事儿,李哲可不想干,不想无端的结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