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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绿茶怨(1 / 2)

虽然大宋朝对于士人及官员极其优待,而且素有不杀士大夫的传统,但是这事也是被后人传得过头了。

至少从可以眼见的事实来看,所谓“不得杀士大夫”这个说法里,首先“士大夫”一词会有严格的定义,并不是随便一个普通文臣、进士就可以算的,至少得要有一定的品级。

同时所谓不得处以死刑的罪行,也应该是那些只是发生在政治观点方面的分歧,也就是不杀政治犯的意思。

当然了,这也只是一种统治者的虚伪态度而已。其实就说眼下新党对于旧党的政治迫害中,将大批年纪极大、身体状态又极不好的老臣贬至岭南恶地,且再三下旨强调“永不赦免”,像吕大防、刘挚以及刘安世便都会陆续地死在那里,不就相当于间接地对他们处以死刑么?

在原先的历史时空中,秦观便是从郴州之后再贬横州、雷州,以至于身体劳损,虽然最后迎来赦免,却依然免不了客死他乡的悲剧。

而众多关于“大宋不杀士大夫”的说法,都会源自于一个传说:宋太祖登基后在太庙内立了一块石碑,上面对自己后世的子孙皇帝定下了三条誓言:

第一条是不得加害柴氏子孙;

第二条是不能杀害士大夫和进言的言官;

第三条说,如对前两条誓言约定违反,即遭天谴。

只是这个传说从未有正式史料记载过,一些引用或转述的人,大多都是有着自己的理解与目的。其实要想证明这太祖碑誓并不存在的证据却非常好找,因为就在宋太祖本人治下,就有过多位被处死的官员:

建隆二年,商河县令李瑶因贪赃查实被杖死;

建隆三年,蔡河务纲官王训等四人,因为用糠土掺杂军粮,被磔于市;

乾德四年,光禄少卿郭玘坐实贪赃而弃市;

乾德五年:仓部员外郎陈郾坐实贪赃而弃市。

而在之后的太宗本纪里,也记载了宋太宗先后杀了十几个文官。

到了真宗时,知荣州的褚德臻坐盗取官银,弃市。

就算是仁宗,同样也有不少官员伏诛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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