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十多年前,蕊家的老房子,当时大概的市场总价价值是人民币1000元左右,那时的物价低,工资低嘛。
分配下来,三兄弟各家将房产价值平均分配之后,每家应该获得价值利益300多元,但当时后奶奶带着年幼的三叔已嫁人,不需要房子居住,需要的是房子三分之一的价款。
那三叔的这三百多元就应该由蕊的父亲和二叔家分摊,平分后各自给三叔,二叔家因为是双职工家庭,双职工是指家庭里面的男女双方都有工作有职业家庭。
蕊的母亲没有工作,父亲只是一个一般工人,月工资只有8元,可能有些政府官员工资应该要高点,再高点也就是十几元的二十几元。
在当时的境况下要拿出100多元来给三叔,相当于父亲一年半的工资,这样,还要全家不吃不喝的节省下来,才能达到这个还清欠款的目的,差不是要了全家的半条命。
而二叔家只有两个子女,比蕊家少了两个,人口少,二叔二婶又都有工作,经济条件自然相对好了很多,拿这点钱出来很容易,所以二叔家很快就将钱给了后奶奶。
蕊的父亲母亲当时没有钱,东挪西借,东拼西凑的给后奶奶100元,剩下的母亲和后奶奶约定一年之后再给,看在这些侄儿男女这么造孽的份上,宽限一年再给,造孽嘛,顾名思义就是可怜。
当时后奶奶是答应了的,那时的三叔年幼,后奶奶和父亲曾经共同一起生活过几年,蕊的父亲9岁时死了母亲,同年,后奶奶嫁入门,但没有想到的是蕊的父亲13岁的时候,父亲也死了。
后来,蕊的父亲和后奶奶又生活了两年,也许是因为生活所迫吧,也许是人之常情吧,年轻的后奶奶改嫁也是正常现象。
但后奶奶在和蕊父亲共同生活的几年间,两人之间还是有一定情分的,但也许她嫁的那家在农村,估计经济也不太好吧。
也可能真的是二叔在中间挑拨离间起的作用,一年期限还没有到呢,后奶奶就气势汹汹的找上门来催账了,这件事情,母亲对蕊他们四姊妹说了很多次。
只要是牵涉到房子问题的东西,蕊的母亲的话砸子关都关不住,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的控诉着二叔和后奶奶的罪行。
那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有一天,很突然的,后奶奶一进门,两手叉腰,一边大声的吼着,一边伸出右手,一巴掌连续不断的几次拍在堂屋里的那张用于摆饭吃的木方桌子上。
可能手拍痛报吧,收回手又叉在腰上,大声的喊着母亲的名字:“赵明芬,要住房子么要拿钱三,房子要住,钱紧到不拿,是啥子意思”。
母亲赶紧出来的给后奶奶解释:“妈呀,当时不是给你老人家说了吗,看在娃儿些的面子上宽限我们一年么,这还没有到一年,我也没有钱给你呀”。
后奶奶一听好象很来气,叉着的双手又伸出左手又是一巴掌拍在桌子上,然后又说:“没有钱给就不要住房子呀,没有钱还住啥子房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