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好一会,终于选中三四本书,在腋下挟着,寻找条案边的空位。
这里的人真多啊,好不容易我才在西北角,非常偏僻的地方找到位子坐下。抬头环视,大家都在低头读写,男人不少,女生也多了去。
我的条案对面是个女孩,穿件嫩绿色的连衣裙。一头漂亮的黑发,瀑布似的倒垂在她的脸、颈、肩上,使她不时伸出小笋尖似的手指,往两边撩撩遮挡眼睛的鬓发。这里的人,共同的特色是都比较年轻。
读书人,过去人称书虫子,碰到可心的好书,读书的样子像极了啃食桑叶的蚕儿。
不知不觉天黑了去,到了闭馆的时间。我可惜的合上没读完的书,拿起借好的两本,准备撤兵。
眼睛偶尔一抬,和对面穿嫩绿连衣裙的姑娘眼睛碰上了。
是她!她那对漂亮的狐狸眼,让人过目不忘。何况,今天斗嘴调侃,我还败在她的手下。
她显然也认出了我,冲我淡淡一笑,大度的点点头,提包飘逸而去。
第二个星期日,我去图书馆,又上演了上周同样的镜头。
第三周、四周,依然如故。
人就渐渐熟悉起来,在读书间隙交谈中,我发现,她并不讨厌我。因为,我一问她的名字,她就含笑告诉了我。要知道,女孩子是不轻易告诉陌生人自己的名字的,因为容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她叫温玉洁,研究生毕业一年,可巧她也是文史专业的。
熟悉了,并不代表爱情,更不代表谈婚论嫁。
她对我爱慕的表示,大多数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女追男,脚下生风难近前。男追女,死打蛮缠千万里。
这是有人传授给我的恋爱秘诀。意思是:女孩追男孩,就是再努力,也难以成功;因为好女孩大多是矜持的,主动去追,没羞没臊的,倒叫男孩怀疑动机。男孩追女孩,是天经地义,男孩既皮糙肉糙,又不怕羞耻,追女孩常被认为是痴心、真情、爱慕,很容易成功的。
按照这个秘诀,六个月以后,我开始向温玉洁使出撩妹的手段。
文人就是文人,撩妹也绝不可能向泼皮无赖那样,撩衣跪倒献花,那样粗俗直接。
那天,我在图书馆见温玉洁出去吃饭之际,悄悄的在她没合拢的书页里夹了张纸条,上面写道:剪不断理还乱……
温玉洁回来以后,低头看到了纸条。两个嘴角往上一翘,似笑非笑,斜篾了我一眼,将它压在了书本下。
图书馆闭馆的时候她收拾起书,顺手把纸条推给了我。瞪眼仔细望去,我的上联下边,不知什么时候,她已经清秀的对了一句:漱玉集置书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