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了,我和孟秀文又是相约着走向地铁站。
我背了一个款式极其简单的枣红色的包包,是为搭配我的那双颜色和它一样的枣红色的高跟鞋。
孟秀文看了一眼我的背包问道:
——“亲,你这一身又是什么时候买的?”
——“我这个包你可能是第一次见到,其他的你该都见过的呀!哪有什么新买的。”我说。
——“我怎么不记得你什么时候穿过这身衣服!”孟秀文打量着我说道。
我笑了,心里想我这变戏法的搭配还真挺成功的,就连心细的孟秀文也没发现其中的秘密。想到这里我得意地挽着孟秀文的胳膊一只手拉了拉我身上的白色连衣裙说:
——“亲爱的,这个纯白的连衣裙和这个白色的凉帽你都见过的。你忘了,那次我穿的它和纯白的高跟鞋还搭配了一双白色的长臂手套。你还取笑我是什么《凌波仙子》。”
——“是那身衣帽吗?我还真没看出来,说实话,我只记得你那双雪白的长臂手套和你那对白玉耳环了。”孟秀文笑道。
——“其实呀,我这是第三次穿这条裙子了。上周我也穿过,只不过我那时系了一条雪青色的宽腰带,让这条裙子的造型改变了不少,哦,对了!我上次戴的也是这顶帽子,只是在上面别上了两朵雪青色的纱花,不过,我没有雪青色的包包,就把那个白色的草包用雪青色的纱巾装饰了一下。是不是你也觉得我那时穿的全是新的呀?嘻嘻……其实,这次是因为,我一高兴给自己涂了一个枣红色的指甲油,为此配了一个枣红色的口红。不过,我不想把自己弄得像新娘子似的一身红彤彤的那么扎眼。就用白色冲淡一下。怎么,我在帽子上加了条红丝巾,在领口别了一个胸针你就不认识它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