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作为儿子的,居然还能这么干啊?反正在我看来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啊,先不说你老父亲不远千里跑来深圳为了你的婚事而奔走,单单就说他这么大年纪了,你小子年纪轻轻的,怎么能让老人家去睡沙发呢?再说了,你都这么大的人了,成人了,还和妈妈睡一张床,似乎也不大合适吧?儿大要避母,这是基本的伦理道德吧?
不过,人家裘民的妈妈对此有些不以为然,她倒是振振有词,说裘民要上班的,他个子又大,如果去睡沙发,肯定睡不好觉的,那势必会影响到他第二天的上班。
其实呢,非要这么说的话,也行,每个人都有自己认为天经地义的三观,所以咱在这里只陈述事实,不做评论......
虽然我们结婚的时候洪晨晨是一分钱的礼都没有随,要知道她可是当姐姐的,可是,如果说一只狗咬了你一口,你总不能回咬一口吧,睚眦必报还是不好的,我们尽量做到以德报怨才是正道。
而且,我们作为她的直系亲戚,如果真的这么干了,那估计她以后在公公婆婆面前可真的就一点地位都没有了啊,更主要的是我们俩根本就干不出来这种事啊。一开始呢,我觉得人家二毛这做哥哥的都只给了800块,我们作为妹妹的,跟着有样学样就是了啊。可梓彤觉得不妥,她说,这不大好吧,半个月前咱们才给二毛上了1000块,如果现在只给晨晨800的话,那等以后她知道了,还不知道会怎么想咱们呢。你也知道二姑是什么样的人,还有,二姑和二毛关系也很好的,这事早晚都会传过去,瞒不住的,咱既然都要给了,又何必在在乎这仨瓜两枣的啊。
我表示同意,好吧,你说的对,那就上一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