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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六章 三堂会审(2 / 2)

“因为只有写公案的会一天到晚去县衙蹲点取材,一般人都不太关注,除非是‘三二九’这样引起整个社会大讨论的案子。”

“可是这样的话.”商洛想了想,他之前听朱先烯说过这个问题:他作为一个理学家,或者说理工科毕业的人士,现代政府的行政已经完全超出他的能力范围了。但是这件事往小了说,现代政府的一切事务,包括行政的断案等等,真的也能由县令一个人搞定吗?

他倒是知道县令是怎么来的:县令就是考进士考出来的,或者从举人开始由部门主官升任县令。朱先烯管不来一国的事,这是常理,毕竟他不是太祖高皇帝也不是诸葛孔明。但随便一个进士,他也没法像庞统一样断案。到头来李逵断案的可能性倒是更大一些。

他问了戚园。

“诶呀。”戚园望着他直摇头,“你确实是被罗马那一套冲昏了头了——什么司法行政。我们根本就不讲这个。”

“那我们讲的是什么?”

“是礼。我国国本归根到底是礼,所以县令处理的归根到底是‘礼’的问题。比如说断杀人案,县令负责决定的是:这人到底是不是他杀的。换而言之,就是这件事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这个完全不需要讲律条,你看过《包公案》、《狄公案》没有?你看包公和狄公分析案情和作案过程的时候,他们也不需要把律条拽过来吧?”

好像确实没有。他记得这两位就是走到现场,一同人围着他问问题,他就把案情走一遍。一般这个时候就会有犯人面如土色原形毕露,然后旁边就有展昭或者其它什么高手把犯人扣下。至于之后的事情,其实不太重要。

“所以,律条是用来量刑的,确认犯罪事实之后再由法司来处理。县官要处理的就不是律条的问题,是‘礼’的问题。其他事务也是一样,县官承担了父母官的伦理,所以他负责一县的伦理。然后具体到案情和量刑,会有另外的部门来解决:这个就叫三堂会审。所以我国没有什么司法、立法这样的罗马人的分界。我们要在三堂会审中统合各方的意见,然后决定但是这么做的话,就会产生一个根本问题。”

“就是最终会归到天子那里去是吧?”商洛问。

“嗯。”戚园点了点头,“因为县令,只能在一县之内对伦理进行裁量。比如东家的屋檐占了西家的地,这是本县就能说清的。府说的是府的伦理——但是这件事,触及到了礼法的根本,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事关天下的伦理,那就一定会捅到天子本人那里去。当然,除了天子以外,刘御史也很累吧。”

“话说,御史在这里是做什么的?”

“御史是父母官的代表。我们的三堂会审,会的是伦理、案情和律条三方,而到了府一级往上就没有父母官了——我们毕竟没有州牧的嘛。所以出了县、府的三堂会审,到了省一级,父母官就变成了天子本人,而天子不可能分身去听案。于是御史就作为天子的代理参加省级和朝廷一层的三堂会审,会有专案御史从头到尾跟着案子,一直到结案为止。所以给天子最大压力的,就是刘御史本人吧.新闻上说他昨天去谒见天子了,但他的战斗还没有完。三堂会审他还是要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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