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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秦良玉的犹豫(2 / 2)

当秦良玉他们正在思考如何应对崇祯帝的拉拢时,赵安也在思考着此次的军改。

而赵安第一个考虑的就是兵源的问题,后世的国家大多是采用义务服兵役的制度,但是这在赵安看来不可取。

毕竟后世的义务服兵役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情况,现在要是这么搞,缺少了那么多的劳动力,还搞个屁的生产。

其次就是,后世义务服兵役是因为后世的火器高度的发达,更加依赖于武器,而不是人。

即使是一个普通人,经过短时间的训练,也能满足战争的需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

但是现在还是冷兵器时代,对于一名好士兵的要求更高,赵安现在虽然有大量的火枪兵,但是依然有弓箭兵。

像骑马、射箭、刀枪啥的,都需要长时间的练习,要是都采用火器,即便是赵安,也负担不起整个军队的费用。

赵安打算采用职业军人制为主,义务兵为辅。

即赵安的野战部队采用职业军人制,里面的军人只要还能通过体能测试,只要他们还不想退伍,就可以一直留在军营。

除了野战军,赵安在地方上设置省军区,市军分区,区县武装部。

区县武装部每年对辖区内,到十八岁年龄的青壮进行体检、测试,选出其中的合格者,编入县民兵队伍。

每一个成年男子,只要身体合格,必须服兵役,当然也不是一定要在十八岁,十八岁是最低年龄,要是因为有事,比如上学,是可以延迟兵役的。

但是无论如何,每个人只要到了年龄,就必须去服兵役报到。

只不过赵安考虑到华夏的人实在是太多,况且现在强制服兵役条件也不成熟,所以赵安开了一个口子。

凡是身体合格的青壮,不想去服兵役者,交五两银子也可以免服兵役。

义务兵役的时间为两年,其中的优秀者会被挑选出来,进入地方军区的预备役部队。

地方的预备役部队,赵安命名为武警,除了日常的军事训练外,武警部队还要承担抢险救灾、剿匪、配合地方政府 缉拿犯罪等一系列的任务。

省军区武警总队编制一万人,市军分区武警支队编制一千人,县武装部的义务兵就 称为民兵。

民兵的任务与武警类似,除了接受基本的军事训练,也要配合县政府的一些工作,同时考虑到农耕的重要性。

县武装部的民兵,家里有需要的,可以在每年农忙的时候,请假回家帮忙耕种。

对于服兵役的人考公务员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退伍兵。

当野战部队需要补充兵源时,地方预备役部队就是野战部队的兵源,而民兵就是预备役部队的兵源。

当然,每年的新兵中的优秀者,都会被挑选出来,加入预备役或是野战部队。

这样一来 ,既可以保证野战部队有源源不断的兵源,也能防止大规模的军队换人,对野战部队的战力造成影响。

也能减轻军队对国家的负担,毕竟军队的开销属实是有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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