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杰克的眼神很尴尬。
说实话,其实此时此刻,我也很尴尬。
我回来报信的目的,其实是为了招呼哈达巴克带人离开的。
毕竟对方三百个波特牛耳的狙击兵,我又见识过他们的实力。
他们三个人,就能打出美式游击战术,这些人训练水平很高,简直不容小觑!
就凭我们现在这简陋的装备,还有一群嗷嗷怪叫的黑老粗,这一仗,我们能打赢吗?
我心里很怀疑,也开始有些犯了愁。
此刻兴奋的甘比亚人还在大喊大叫着,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即将面对的是什么局面。
这就是大山里的勇士,从古至今悍不畏死的甘比亚人。
他们是一群敢光着屁股,举着长矛,就和叛军拼命的人,他们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害怕和屈服!
我心中苦笑,暗想今天麻烦了。
“杀!杀呀!!”
甘比亚人还在大叫。
“杀死那群波特牛耳人,让他们知道甘比亚人的厉害!!”
“杀光他们,杀掉帕罗奇,让他们滚出阿丽克大山!!”
“阿哩哩哩哩哩……”
在甘比亚人叫声中,我和老杰克面露苦涩,彼此交换一个眼神。
妈的,这群黑大壮是真不怕死呀!
对方可是狙击兵,个个神枪手!
要说放在几十年前,砍刀对长矛的那个年代,我相信,这万里大山中,绝对没人是甘比亚人的对手。
但今人家不一样了。
人家有枪,还懂战术。
这仗是没法打的!
就在我低头沉思的时候,车里发傻的李锦珠竟然从车里走了出去。
周围的甘比亚人停止了喊叫,全都呆呆的看着这个棒子国的女人。
甘比亚人的眼里在发光,李锦珠长得很漂亮,又是拜拜的那种。
显然周围的甘比亚人见过白种女人,但他们还没见过白皮肤的东方女人。
人们很好奇,谁也没有说话,都瞪着乌溜溜的眼球。
夕阳的余晖照在李锦珠的脸上,金色的晚霞照在甘比亚人的部落里,整个部落一片金茫茫的。
李锦珠的瞳孔在震颤,她看见了巍峨的大山,看见了沿山而建,高低起伏,连绵百米的那些帐篷。
她看见了帐篷都是兽皮的,看见了部落里四处点燃的火焰。
圆木削尖做成的围栏,上面涂抹着的古老的鲜血和颜料。
在整个部落的中心,是一个巨大的图腾。
一根巨大的圆木上,高约10米,粗约5米,上面雕刻着老鹰,雕刻着熊,雕刻着狼,雕刻的森林里各种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