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咔塔咔塔!!”
看到我提刀冲来,对面那个“瘦猴”一样的家伙毫不示弱,竟然也大吼着,提着他的野猪矛向我冲了过来。
这家伙的身上有股子狠劲,看来一片应该是某个部落的勇士。
我无语的盯着他,心想我是不是真的猜对了?
妈的,这个混蛋,他竟然搞了族长的老婆?
他族长没把他弄死,还让女人和他一起走,这可真是开天恩了!
“你他妈的,傻子,你以为老子要和你玩刀呢?”
砰——!!
“其实我玩的是枪!”
我嘴里大声叫着,快速举起手里的枪,对准了那个男人的脸。
那混蛋正举着野猪矛向我奔跑,看到我突然举起了手枪,这该死的垃圾吓得尖叫。
其实他也不是什么都不怕的,他也知道我开枪可以打死他。
看到我举枪,这全身脏兮兮的黑哥们,突然在树林里给我表演了一个太空步滑步。
他人是往前跑的,想要踩刹车。
只可惜阿丽克山脉此时在发大水,所有的树林地面都是泥泞不堪的。
那脏兮兮的小垃圾,他又想往前跑,又想踩刹车。
他脑子想的是挺好,但是他的脚却不听使唤!
他那光秃秃的脚掌,在地面上表演了一个“无敌风火轮”,随后,“啪叽”一下就趴在了地上。
我无语的盯着那人,要不是情况不允许,我此时真是有点想笑。
非洲从来不缺小丑!
这混蛋实在是太逗了!
“你他妈的,就这,你也好意思对我叫?”
我无语的冷笑,盯着地上那个人。
那混蛋闹了个大红脸,狼狈的从地上爬了起来。
周围的那些野人也在看他。
我不等他站稳脚跟,快速扣动了扳机。
黑暗里,只听我的伯莱塔M1911手枪里传来响亮的轰鸣,随后一颗9毫米的达姆弹,“砰”的一声就打在了他的头上。
“蠢货,下辈子做个好人!”
“回去当鸭王,也比睡族长的女儿强啊!”
我嘴里大声叫着,这一枪可算是闯了大祸。
周围的野人见我开枪,又打死一人,这些干巴瘦的家伙急红了眼,提着手里的武器,叽里咕噜的大叫着,对着我们一拥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