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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不回家的女人(151)(1 / 2)

双方的律师讨价还价草拟了和解协议,医药费加赔偿金要五十万,而店铺拍卖只有四十五万,缺口的五万没办法解决。况且店铺有一半是于敏的出资,她还欠姐十万,母亲十万,她没办法接受。

于敏把吴斌拉到走廊,恳求道,“赔偿超过了我的能力,王源家里也没钱,能不能减五万?”

“我无所谓,律师一定要坚持,”吴斌很同情地说,“律师的意思,一时间拿不出来,可以分期,可以欠着,做错了事一定是要付出代价的。你的那部分,只是他欠你的,和我们没关系。”

“你这样叫我无法做人,我欠我姐的和妈的,什么时候能还上啊?”

吴斌爬在于敏耳边小声说道,“不是有我吗?”

于敏想想也是,“那好,和你结婚,你给我三十万彩礼,买一套房子,结婚后我妈要过来同住。”

“没问题,照你说的。”吴斌爽快答应道,“你别说出来,咱们俩知道就好。”

于敏和王源父母在和解协议上签了字。

一个星期以后,法院对王源持刀伤人一案同意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但拦路抢劫的案子还是要负刑事责任,因为二百多块钱被判八年。

于敏去探望王源,把结果告诉了他。

“我能做的都做了……你在里面好好表现,争取减刑……”于敏说着,眼泪不听话的流下来。

“我对不起你,我自作自受……你还会来看我吗?……你会等我吗?”

于敏没有回答,默默地无声的哭了一会,走的时候把从吴斌给的一千块钱,留给了他。

吴斌租了一套三居室的一百平米的房子给于敏住,有一个五十五岁的张阿姨负责买菜做饭打扫卫生。

于敏把母亲接了过来。

那天晚上,吴斌喝了半瓶红酒来到于敏面前,鼓起勇气跪在于敏面前说,“非常后悔过去做的事,不知道该怎么说,我真该死……我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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