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人,天生就是吃战场饭的。
一出场,所过之处都被硬控了。
不管对手如何反抗都是徒然。
再挣扎,也不过是加速了死亡的节奏而已。
来一群悍兵?
或是上几个勇将?
统统都抵挡不住这位杀神随手刺来的一枪。
眨眼的功夫,就倒下了数十人。
要是让这位杀神就这么随心所欲的杀下去。
估摸用不到一个时辰,残余的中路军和赶来驰援也被缠住了的后卫营,都得被他杀个对穿。
哈斯巴仁被这突然加入的狠角色,惊得脸上的胡子,抖啊抖。
忙不迭的大喊:“哲别,哲别,你在哪儿?”
小儿子苏日勒格在他身侧,面色苍白的回道:
“阿塔(父亲),三哥还没有回来,熊沟岭那边的战况估计不妙!”
不然的话,西域的杀人狂魔此时应该回来向大家展示他昨晚的斩获了。
唯一能解释的就是。
熊沟岭的邶军把他留在了那里,或许还活着,或许已经战亡了。
而眼下。
或许他家杀人狂魔三哥都控制不住的邶军杀神,正在战场上以秋风扫落叶的姿势平推。
十六岁的苏日勒格,眼神和听力都是一级好。
他已经看清那位杀神手上用的不是汉人惯用的长矛,而是一柄平平无奇的木枪。
也不知是用什么木料做的。
应该比铁还要硬,因为那个枪头可以轻易穿透人的衣甲,并致死。
重量?
木头的肯定比铁器要轻。
君不见那位杀神用起来,就跟汉人用筷子一般轻盈!
苏日勒格却是不知。
同样的体积,万年神木的重量其实一点都不比铁器轻。
不过是甘明兰本人有力量加持,且在用木枪的过程中带上了木系异能独有的攻击力。
凡人肉体,一旦被木枪的箭头刺中,箭头上的木刺就能扎透人体内的动脉血管,离心脏近的甚至还能扎透心房。
持续输出,三两个时辰不在话下。
如此才能让甘明兰单枪匹马,就轻轻松松就杀出了一条血路来。
随着死在她枪头下的人越来越多,哈斯巴仁先后组织了三次防御都以失败而告终。
先锋队成员和田玖等人,就差没高举甘将军必胜的大旗了。
再次感受到了被带飞的快乐。
哈斯巴仁终于破防了。
在数千个护卫的保护下,正欲带着小儿子苏日勒格暂避锋芒。
不想,他们的动作落入了杀神的眼里。
一个眼神,就确认了对方是个重要人物。
啧!
擒贼先擒王。
杀再多的小卡拉米有甚么用?
甘明兰随即举起了左手,向后面的队员们挥手示意。
前锋营的队员们与自家将军合作数月,自然明白她手势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