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歇了好半晌,他才反应过来了一个问题。
之前跑的时候太着急,他也没有注意方向,再加上他本来就不怎么认路,现在想要回去,可不怎么容易。
阿姆拉也想过问路,可看着周围的荒郊野岭,别说人烟了,就算是野兽都找不到几个。
算了,从刚刚跑过来的方向往回走吧,肯定是能回去的。
阿姆拉缓缓站了起来,随后表情逐渐变得坚毅。
不就是找路回去吗,能有多难?
一天后。
“诶,好像走错方向了。”
两天后。
“嘶!我这是跑哪儿了啊?”
三天后。
“这又是什么地方?我这是跑哪来了呀?这还是拉尔斯境内吗?”
意识到自己可能真的走丢了,阿姆拉彻底慌了。
能不能见到大哥都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是,自己的钱可都在大哥那儿呀!那可是能堆成一摞小山的金币呀!这要是回不去了,那可就都没了呀!
想他阿姆拉,堂堂宝石龙的后裔,在南方沙漠流浪了这么多年,传教没传成,名声还混的贼差,几乎到了人见人打的地步,跟着大哥好不容易弄了点钱,还没来得及享受呢,自己又跑丢了。
不行,再这么想下去,眼泪就要下来了。
阿姆拉顶着一张委屈巴巴的蜥蜴脸,继续开始了寻路之旅,随后他就发现,前方的地面上出现了大片的脚印。
有人曾经路过这里!
阿姆拉高兴坏了,总算是能够跟人问路了,当即啥也不顾的冲向了前方。
可他刚刚靠近,就发现了这些脚印的不对劲。
这些脚印,有人类的足迹,有兽人的足迹,还有狼爪的痕迹。
这不是之前害的自己走丢的那群兽人吗?他们咋也来这边了?
阿姆拉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开始了努力的思考。
虽然他不知道这些兽人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但他们肯定认识路,只要自己学着大哥的样子,跑去抓个俘虏,应该就能问明白方向了。
至于说怎么抓俘虏,这个简单,只要找个棍子往头上来一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