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佑宸朗声道,“母亲哺育子女,十月怀胎,又兼得操持后宅,劳苦功高。若放纵民间溺毙女婴,未来大雍又得多出不少娶不到妻子的男人,届时影响到未来大雍的人口增长。莫非,这也是合理的吗?”
虽然周佑宸反感将女性定义为贤妻良母,生儿育女,但这个时代,世人观念如此,尤其是那些老古板守旧派,不说服他们, 这件事难办。
周佑楷亦深以为然,“母亲在一个家庭中承担了重任,今日女婴的大肆抛弃,明日便是数千万大雍男儿无力娶妻的尴尬处境。诸位爱卿可曾想过这个问题?”
“陛下 、长公主英明。”那个青年官员果断附和。
说句不好听的,虐杀女婴现象的泛滥, 以后就是千千万大雍男子不能传宗接代的问题了。
青年官员随即再接再厉,“虎毒不食子,俗话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这些女婴都是父母的骨肉,焉能弃之不顾?大雍以孝治天下,应以身作则,惠泽万民。这些女婴也是大雍子民,也是陛下的孩子,为人父母,怎能无情?”
儒学重孝道,注重传承,溺毙女婴本就挑战伦理道德,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会于心不忍,何况是被周佑宸堂而皇之地在朝堂上提出来的,哪个官员会支持溺毙女婴?
这也是十分现实的,若今日不是周佑宸提出溺毙女婴的不妥当,恐怕早就被群起而攻之了。
周佑楷颔首,“恻隐之心,人之端也;羞耻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这句话,朕一直牢记在心。传朕的旨意,各地官员督查溺毙女婴之风,若有人顶风作案,当斩立决。另外,吏部考评将把对本地督管溺毙女婴一事作为其中之一标准考核,若有违背者,黜职罢官。”
大家没想到新帝会这般雷厉风行,不过这件事本就合情合理,便也就在大家的默认下正式执行了。
从今往后,溺毙女婴罪列入律法中,违法者论罪处置,亲人长辈者罪加一等,斩首示众,奴仆当流放发配充军。
虽说这斩首有点太过火了点 ,有人以此反对,但在周佑宸列出各地方溺毙女婴的案件整理账目后,众人默然了。
若再不制止,恐是堪舆了。
这条律法颁布后,立竿见影的莫过于是那些偏远州县了。本身这些州县离盛京远,民风相对保守,溺毙女婴现象在当地是屡见不鲜。
而在周佑楷明文颁布禁止溺毙女婴后,无论如何,这些地方总有那些疼惜女儿的,都不愿杀了孩子,搬出此律法为自己撑腰。当地官员又担心丢了乌纱帽,自然对此事无比上心 。
在各地官吏的众志成城下,溺毙女婴的问题在现阶段得到了有效缓解 ,最起码一定程度上挽救了部分女孩子的命运,不过,治标不治本,那些家庭不至于溺毙女婴,却也未必多么重视这些姑娘,或许,这些女婴的命运仍待拯救。
自然,这已然是周佑宸能为这些姑娘所能做到的最大一点努力了,其余的真心做不了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