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好事也不是天天都有,丁建又属于那种手里留不住钱的,再多的钱,都会从他的指缝里流出去。
他便又去县城的其他地方,搜寻废品来卖。
他看不上普通的纸壳子和饮料瓶,价格太低了,还得他到处去翻垃圾桶,他卖的最多的还是二手的家电或是手机、电脑一类的东西。
有一次,他又从兄弟口中听说了,县城有一个新河杂志社。
那里很久没有人去过了,又没有拆完,里面应该有很多办公用的电脑。
如果有人胆子大,敢将里面的东西偷出来卖掉,那这个人就要发财了。
丁建起了心思,新河杂志社附近没什么商店、小区,平时也很少有人过去,几乎不会被人发现。
他去了新河杂志社看了,只挂了一把松松垮垮的锁,都不用撬,砸几下就开了。
于是,他隔三差五就会去新河杂志社“进货”。
杂志社里面的电脑虽然多,有二三十台,但丁建的三轮车也只能放下一台,再盖上塑料布,旁人就看不出什么端倪。
他去了四五次,渐渐摸索出一个道理,那些电脑的款式都太老了,早已被淘汰了,只有部分零件能用得上。
而他将整个电脑偷出来,还不如自己把有用的零件拆下来,再拿去卖。
这样一来,既减少了被发现的风险,又轻松省事。
“就是这样了,我昨天也是准备去拆电脑的……”丁建吞咽了一下口水,“我胆子小,最多只敢偷偷东西,绑架我可不敢干!”
警察看了看楚遥,他有些想不明白,一个看似没什么关系的问话,怎么会正好解释了丁建的行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