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同志!”一名学生点头说道:“对于我国现阶段暂时还不适合实行欧美发达国家的那一套,我也是认同的。但是我觉得并不是你所说的历史文化的问题,我认为这是国民素质以及健全的法律制度的问题。就比如说你刚才举的印度和菲律宾的例子,如果他们的国民素质都达到一定的高度,如果他们有健全的法律制度,那么我想也不会出现他们那种情况!”
“这位是……”我对这名学生有些另眼相看了。
“哦,这位是林长青同学,我们的宣传部长!”许建福说道:“他在英国读过几年的书!|”
我点了点头,原来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难怪说的话会有些深度,而且从他说的这一番话来看,他也是在怀疑西方制度是否会适合中国。
“先说这素质吧!”我说:“素质是精神文明建设上的问题。当然,现阶段我们的国民总体素质与西方发达国家比起来的确有不小的差距。但是精神文明这东西,是一定要建立在物质文明的基础上并与物质文明相互影响的。简单的说,就是如果百姓穷到连饭都吃不饱了,那再跟他谈什么要讲文明、讲礼貌,或是不要污染环境那不是扯谈吗?!
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拿捕杀鲸鱼来说,如果发生在日本和发生在非洲有区别吗?
答案是很明显的,当然有。
日本的百姓生活富足,他们捕鲸只是为了满足口舌之欲而大肆破坏生态,这可以称作是一种没素质的表现。而非洲百姓捕鲸只是为了生存,我们可以说他们没素质吗?做为一个人,有生存权利的人,你觉得有可能或是提倡这种为了讲素质而宁愿饿死的做法吗?”
我这么一说学生们不由全都愣住了。显然他们之前并没有从这个角度去考虑问题。
“同样的,我们与西方发达国家也存在着这样的区别!”我说:“西方发达国家绝大多数百姓早已是生活富足,在这种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情况下。其总体素质必然会跟着提高。我想……”
说着我就将目光转向了林长青:“这位同学在英国生活过,如果你了解一些英国的历史的话。就该知道英国人也不是从一开始就有现在这样的素质吧!”
林长青愣了下,想了想就点点头说道:“被杨同志这么一说……觉得还真是,确切的说,不只是英国,欧州国家大多是在十九世纪时期进行了第一次卫生革命,原因是鼠疫流行导致人口锐减,这迫使各国都加强基础卫生建设。而在此之前……据说满街都是垃圾!”
“这就是我要说的!”我说:“在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精神文明自然而然的就会得到提高。而我们。如果现在就要求一穷二白的国民也要有西方社会同样高度的总体素质的话,那是不是太苛刻了?要知道我国现在还有许多人连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当务之急不是发展素质,而是解决吃饭问题!”
我看到有些学生暗暗点头,很显然这个道理已经说服其中一部份人了。
“再说这个健全的法律制度的问题!”我接着说道:“这同样也需要一个过程,而且这个过程还是跟工业和经济发展联系在一起的。”
“法律制度也会随着工业、经济发展而发展?”闻言许建福不由疑惑道:“法律制度不是人定的吗?”
“当然是人定的!”我说:“但是同学们,你们应该要看到法律背后的一个实质性问题,就是法律其实是用来为当前社会服务的。如果一个国家还处在农业社会的状态,那么这个国家的法律就会有明显的适应这个农业社会的气息。比如以前还有法律规定不能宰杀耕牛,再比如为了有人力耕种还会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为了能够留住人力耕种还有‘父母在不远游’的传统。这所有的一切都围绕着农业社会转的。
但是如果发展到工业社会,进入商人频繁买卖的阶段,这时候就必须讲究一种契约精神。而且这种买卖及契约精神还必须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商业根本无法发展、经济也无法发展,简单的说,就是国家要发展工业、要发展经济,也必须要逐步健全自己的法律,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就会迟滞工业及商业的发展。
从这个角度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