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化:“之所以忽然提起这支香水,是因为看过亦舒《玫瑰的故事》一时之间,所有的社交平台都在讨论玫瑰(书中改名黄亦玫)说了什么励志金句,穿了什么美丽衣裳。”
数理化:“出于好奇,看了一分钟——真的只有一分钟。”
数理化:“我读亦舒的原着小说发表于1981年左右。在那之前,她已经是香港当红的言情小说家。她的言情小说和别家不同,女主角们生活的重心一点都不“言情”。”
魏清达:“那个时候,恰逢香港经济迅速崛起之时。大时代下的港女,靠着打拼,逐渐取得和男人一样的事业成就,在世界范围的女权思想影响下,也开始像男人一样享受生活。永远把“失恋事小,失业事大”挂在嘴边,信奉如意郎君永远没有如意工作重要的亦舒女郎,是“言情小说”里的另类。”
亦舒的书卖得很好,很多年后有专家评论,那个年代香港诞生了一大批信奉独身主义的女性,他们都是受了亦舒的“荼毒”。
当时,亦舒还只是一个普通的畅销言情小说家。有评论家指责她写的不是言情小说,她一怒之下,写出了和以往作品迥异的《玫瑰的故事》。
这篇小说,对巅峰期的亦舒而言,就像《鹿鼎记》之于金庸。非常的颠覆。
小说的主角黄玫瑰,人如其名,美貌惊人的同时,又出身富足。一辈子不曾工作过一天,自嘲人生只擅长穿衣打扮一件事。
而在这本长度相当于其他亦舒小说两到三倍的作品里,黄玫瑰小姐也只干了一件事:谈恋爱。这部小说,放到如今的今天,显得非常过时。
今时今日的女性,信奉奋斗,才没有闲心不顾死活地谈恋爱。
所以这几年,精明的商家买来亦舒的版权,都只图个“亦舒”的名号,故事本身和精神内核都是弃之不用的。
影视公司扛着经典改编的大旗,找来最当红的明星,把电视剧当短视频拍。不拼演技只拼妆造,不讲故事只讲金句。
40集的电视剧说了什么不重要,剪成30秒的短视频够“爽”就行了。
“女人也要事业的呀。”,“女人,不完美又怎样?”
画着美美的妆,穿着精致的衣服,笃定地说出类似金句时,她就成了这届网友口中的女性榜样。找来大美女,再用个十级美颜,美得都这样不真实了,还要告诉你“美不被定义,女人怎样都美。”
这样的电视剧,是新时代的“爽剧”,但绝非旧时代的亦舒了。
说起来,这部小说三十多年前也曾改编成电影。由亦舒钦点、当时刚凭选美出道的大明星主演。但因为改编得太过狗血,反响一般。
据说当年亦舒卖掉版权,只是为了买一副昂贵的耳环。
一副耳环,已经不是现下流行的珠宝品牌。但是二十余年前,它也曾占据娱乐版头条——梅艳芳逝世那年,无数娱乐新闻都在讲她生前曾经花大手笔给自己置下了该品牌的嫁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