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是不知道详细的任务细则,但哪怕他不知道,也大概能猜的出来,此次任务,多半有一半的原因,是在李耀军身上。
毕竟先前针对李耀军的报复性斩首任务,他可是有耳闻的。
这个时候出门,不就是提着灯笼去茅房,找死吗?
约翰想不明白。
可在李耀军冰冷的目光下,他还是乖乖的跟了过去。
也许,这是一个机会?
约翰心思微微一动。
如果继续在李耀军跟李闲手里,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他压根就没有抵抗的资格。
换而言之,就是他哪怕想继续活下去,那也得依仗李耀军跟李闲的鼻息,如若他们中谁觉得他不应该活下去了,那他是一点挣扎的资格都没有。
可以说,只要他们中任何一人,觉得他应该死了,那他就绝对活不下去。
先前李闲还在的时候,约翰不敢要什么小心思,他不是傻瓜,两个狩猎者小队的成员,完全足够让他断掉所有小心思。
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李闲走了啊。
现在就李耀军一人,而且李耀军还受了枪伤,这摆明就是机会啊!
当着李耀军的面通知CIA这事,约翰是不敢做,他还没自负到觉得自己能在一位堪得上传奇的兵王面前,打小报告不被发现。
就算用啥暗语,他也觉得不行。
但只要跟着李耀军出门,他作为李耀军的贴身GPS,那他就觉得有机会。
只要CIA按照正常流程,派出特工,试图绞杀李耀军那他就有机会脱困!
只要李耀军死了,别说CIA方面压根不可能知道他背叛的消息,就算知道了,他也算是配合完成了诛杀李耀军的任务,不单单能够洗脱罪名,甚至既有可能获得一笔丰厚的报酬。
到了那时,说不定还会因此额外嘉奖自己,弄不好自己女儿血癌的病情,也都迎刃而解了呢?
想到这,约翰一改先前的慵懒模样,反而脸上流露出几分谄媚,“李耀军先生,咱们不继续在安全屋等吗?”
回头看了眼跟着自己都已经下了楼梯的约翰,李耀军嘴角缓缓勾起,轻轻摇了摇头,“不等!”
“跟我下楼逛逛!”
……
“诺亚,咱真的要做这个任务吗?”
一辆从曼德勒市驶离的宝马车上,一个身穿西装的年轻男人默默的叹了口气。
他是这样的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
这不单单是因为他在这穷困潦倒的缅甸能开的起宝马,穿得起一身看上去就价值不菲的西装,更是因为……
他是黄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