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石墨。”陆希把这块黑乎乎的石头放在桌子上,又补了一句,“是碳的单晶体。”
在场的人都没听懂“单晶体”这个陌生词汇,但是“碳”是都明白了的,伦吉尔脱口而出:“能烧?”之前说的那个煤好像也是碳嘛。
“不能。”陆希残忍地摧毁女骑士侍从的希望。笑死,石墨的熔点有三千多度,火系圣骑士都烧不动。
“那有什么用啊?”伦吉尔大失所望,伸出手指头戳了戳那块石墨,随即手指就染上了一块黑色。
金妮扬起眉毛:“可以用来做颜料或墨水?”
虽然没有完全说对,但不得不说公爵家的小姐眼界和思维都跟普通人无法相比——铅笔和颜料,在某种角度上来说都差不多嘛。
但现在最重要的不是铅笔,而是——石墨跟煤可能是伴生的。这两者都可由有机物变质而来,甚至煤层可以在热变质作用下部分地形成石墨,因此煤矿经常伴生石墨。反过来说也就是——有石墨的地方,就可能有煤。
伦吉尔立刻就站了起来:“那还等什么,现在天还没黑呢,我们赶紧去看看啊!”
“生荒地可不好进。”何塞看看急不可待的女骑士侍从,摇了摇头,“那地方就是个盗贼窝,虽然没有什么高级魔兽,但蛇虫都不少,有些地方是沼泽,甚至还有毒气。”
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在桌面上划着,指尖一点几乎看不清的火光在木头的桌面上烧出细细的线条,几下就画出了一幅简单的地图。
伦吉尔有点惊讶:“你怎么这么清楚?”
“我去过几次。”何塞淡淡地说,“那边的盗贼团有些背后是有人的,晚风岭那个领士,估计在生荒地里就有眼线。斯佩西所在的强盗团大概就是因为太大又不服管,所以才被人骗去了海风郡,被收拾得一干二净。”
这些,伦吉尔还真的不知道。生荒地虽然乱,但劫掠的都是来往的小商人,长云领的商人几乎都跑光了,只有毕维斯这一支“御用”商队,等闲没人敢
动,所以冯特伯爵也从未在意过此地,甚至不知道之前海风郡闹的强盗里,竟然还有从生荒地过去的。
既然这样,他们几个还真不能贸然进去。盗贼也就罢了,蛇虫和毒气可得做点准备,毕竟如果真的找到了煤矿,将来去挖矿的大部分还是普通人。
不能马上去找煤矿,伦吉尔蔫蔫地跑出去研究做好的小弩了,只留下何塞用手掌抹去桌子上浅浅的焦痕地图,轻声说:你要帮斯佩西找他的母亲?”
陆希咳嗽了一声:“我只是说可以把他带去王都。”
何塞眼里闪过一丝笑意:“只是带去王都?”然后让斯佩西一个流放犯,在人生地不熟的王都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这不是她能做出来的事。
“好……”陆希承认,“我确实想帮他找找人。”并不是因为斯佩西的母亲也有迷失之地的血统,哪怕她是金发碧眼或者红发棕眼也一样,只因为自己生得美貌,就该摊上这样的祸事吗?
想来,要打听一下晚风岭领士跟哪位王都贵族交好,还是不难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个人可能是海格勋爵。”何塞忽然说,“他是先王次子的后嗣。”
“嗯?”陆希有点诧异,“你连这个也知道?”
何塞嘴角弯了一下,眼睛里却没多少笑意:“因为我前几年也曾经注意过他。现在的国王是先王的长子,但并没有什么才能,倒是先王的次子不错。所以当年,曾经有人希望现在的国王——也就是当时的王太子能去世,好让王次子登基。”
他耸了耸肩膀:“只可惜王次子的身体更差。据说他娶妻之后想要尽快生下继承人,来增加自己的份量——当时他的兄长结婚几年了,仍旧没有子嗣,有些大臣就以担心他绝嗣为借口,想要更换继承人。”
既然是打着无嗣的名头生事,王次子当然需要有个继承人,才好压倒自己的兄长。结果不知道他用了什么药剂,儿子是生下来了,没几年他先死了,甚至都没看到他兄长登基,也是让支持他的人竹篮打水一场空。
“王子的身体这么差?”陆希诧异,“王室不是有专用的红衣士教吗?”
何塞哂笑:“这是刻在血脉里的,外力无法改变。而且王室为了后代能觉醒神恩,大都追求纯净血统,经常有国王与自己的堂姊妹甚至亲姊妹结婚的。血脉之中的天赋得到了集中,但软弱也同样被集中了。”
近亲结婚哪!陆希瞠目结舌。不,如果是亲姊妹,这都是乱那个啥了?这么近的血缘,代代相传下来还能好?基因病不给你来点都对不起这婚姻制度。
何塞对王室的婚姻没兴趣多谈,继续说道:“即使现在,国王看海格勋爵也不顺眼,否则也不至于只给他一个勋爵的称号,连正式的爵位都没有一个。不过海格勋爵似乎也并不认命,大贵族们不太看重他,他就跟小贵族来往。晚风岭那位就算一个。”
陆希沉思:“不认命?他难道还想造反吗?”跟小贵族来往,是想要争取他们的支持?但是小贵族能给他多大的助力呢?
不过她随即想到另一个问题:“那你注意他是为什么?”
何塞又弯了弯嘴角:“我曾经想——也许可以为他效力。”当然不是纯粹的效力,而是在海格登上王位之后,能够从他那里再得到助力。
“他是什么英明之士吗?”陆希不解。说实在的听听斯佩西的遭遇,这海格就不是个好东西!
何塞垂下眼睛:“比起现在的国王,海格勋爵对教会的观感并没那么好。”
当初他的腿真的是治不好吗?还是那个给他治疗的大士教别有用心?教会的手正在往各国的王室里伸,可是眼下这位国王对教会都快言听计从了,难道能指望他的支持?那可能是要违背教会原本的意愿的。
但是如果换了海格勋爵,他应该更忌惮教会,也就更容易说动。
不过,那都是从前了。从前他并没有更好的选择,只能在两个糟糕的选项里选一个稍微强一点儿的。但现在不一样,现在,他有了更好的选择……
在陆希听八卦的时候,晚风岭的城堡之内,领士拜耳子爵正在察看一块蜜黄色宝
石。
“这就是生荒地那里挖出来的?”
“是的!”端盘子的人穿着一身廉价的皮甲,满脸堆笑地把手里的盘子又往前递了递,“您看,这还有好几种颜色,还有红的呢!”现在谁不知道,王都正流行红色衣饰。王都流行,就是贵族追捧,就是值钱呀!
拜耳子爵又拿起那块暗红色的宝石,对着阳光照了照:“可惜不够透明。”这颜色如同半凝固的血,如果是透明的,至少值几百金币!
端盘子的人连忙说:“虽然不透明,可是颜色好啊。而且您看这光泽,要是好好打磨光滑,一定更好看。而且那里一定还有更多的宝石,说不定就能找到又红又透明的。”
他们现在找到的这些宝石,从暗红到浅黄,从透明到不透明的都有。他特意选取了质地最好的几块,放在银盘里看起来色彩缤纷十分美丽,感觉能与彩虹领的宝石媲美了,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这种宝石比较轻,而且不够硬,感觉上不太像石头,倒像是珍珠或珊瑚一类的珠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