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希早就想去外城看看了。
内城的商业区与外城截然不同。
在内城,只有店铺而没有集市——这么富丽堂皇的地方寸土寸金,怎么可能把宝贵的地皮用来建那种乱哄哄的东西?至于贵族们需要什么,自有商人们送上门,再不济还有仆人出去购买呢,哪里需要什么集市,只要有些华丽的店铺,给夫人小姐们提供出门逛一逛,花一花钱的机会也就是了。
当然,在这些店铺之内的货物,正如毕维斯所说,都是奇珍异宝。布匹、香料和宝石基本就涵盖了所有,另外就是一些来碰碰运气的机巧玩艺儿,比如某炼金坊里出来的有花香的蜡烛,或者哪个工匠精心制做的会动的小玩偶之类。
但即使是这些东西,也逃不过“精致、华丽”的范围。比如一个玩偶若用的不是珍贵毛皮,又不是用宝石镶嵌双眼,那么即使看起来再可爱,也不会被夫人小姐们选中——把这种不值钱的东西摆在案头,只会让来访的宾客取笑寒酸。
因此对于陆希来说,这些东西都没有多大的意义,它们的价值已经被挖掘得差不多了,没有必要再深入研究。
并且这种东西再怎么挖掘,也只属于上层社会能够消费的东西,于民生并没有多大意义,于长云领就更没什么好处了,比如说她若发现某种新宝石十分美丽,但这个宝石矿又搬不到长云领来,那就无法增加长云领的收入,也不能给长云领的领民们增加工作岗位,最终只是便宜了原产地的领主罢了。
所以,还是去外城商业区逛逛,看看有没有什么捡漏的机会。
去外城区逛逛街这种小事,却被仆人们搞得如临大敌的样子,一群护卫、男仆和女仆们齐上阵,似乎恨不得弄个罩子把她连人带马车都罩起来。
“不用搞这么大阵势——”陆希一阵无语。想到在黑莓上逛过的小小集市模样,她只能削减出行的人手,“用一辆小一点的马车,所有人都穿得普通一点——哎,不需要这么华丽的裙子,集市上的地面……给我找双靴子来,再找一条裙摆最
短的!”
总之一通折腾之后,来到外城他们仍旧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没办法,即使是换了最小的马车,单看拉车的两匹半鳞马,就不是普通人家用得起的,更不用说还有护卫和男女仆人。
好在到底是王都,即使外城的人也是见过世面的,虽然一路都有人行注目礼,但好歹没有像围观什么珍稀生物似的——其实这也是陆希过虑了,这年头平民若是冲撞了贵族,当场被打死都没人管,又怎么敢有人来近距离围观呢?
外城的商业区确实比较脏乱差,甚至因为有牲畜的原因,还有让人不快的气味。这时候陆希就发现女仆们准备的面纱实在有用,而且这种专门用来做面纱的料子还有过滤的功能,戴上之后仿佛戴了个口罩,瞬间就把不妙的气味去除了大半,而且还没有口罩的憋闷感。
所以神术物品自有其好处,就是太贵了没法推广啊。
陆希这么感叹着,走进了商业区。
应该说,在主要的道路上,还算是比较干净的,至少没有明显的“哔——”之类,不管是人的还是牲畜的,而且在主干道两边的店铺也整齐干净,毕竟这些也都是正经商人,只不过因为本钱小,没有资格往贵族府邸里送货,也挤不进华丽的内城区,就只能把货物摆到外城来了。
陆希让马车停在了外面,她和金羽只带了两名女仆和海因里希以及灰羽步入商业街,但是这副架势还是唬着了店铺里的人——这些人只是本钱少,并不是毫无见识,单看海因里希这张脸,就知道来者颇有身价,要知道,这年头女仆不大值钱,男仆才更能给主人撑脸面,像海因里希这种英俊到少见的仆人,基本都是贵族家的。
倒不是说大商人雇不起男仆,而是这年头风气使然,若是一张脸能被贵族家看上的,那就绝对不会去商人家,所以像海因里希这种水准的,肯定不会自降身份去给商人家做仆佣的。
当然,当初他也是这么干的,直接混到了法比奥面前,然后又忽悠着法比奥把他送给伯爵夫人,最后成功留在长云领,还跟陆希接上了头……
所以,现在他被店铺的伙
计们重点关注并且私下议论,也是很正常的嘛,对?
陆希是听不清那些人说什么,但只看海因里希黑着个脸,就知道议论的内容一定很有趣。
“他们说什么?”她故意问。
海因里希嘴角抽了一下,陆希觉得自己听见了磨牙的声音:“说你一定是大贵族的小姐!”这是实话,但不是原话,原话说的是:能用得起这么英俊的男仆,一定是大贵族!
灰羽转过脸,无声地咧嘴笑了一下。他当然是听得见那些人在说什么的,不过也无心戳穿。他是听底下的仆人们议论过,说海因里希的来路有点问题,所以伯爵小姐也不喜欢他什么的,但据他这段时间的观察,伯爵小姐这个态度可不大像“不喜欢”的样子,毕竟他们这些“伯爵小姐的人”聚拢起来讨论的时候,可哪回也没落下海因里希。
所以灰羽自己笑一笑就算了,并不打算拿这个去打趣海因里希。盗贼的直觉告诉他,这个男仆还是不要随便开玩笑的好。
陆希也就是故意问一下,看海因里希黑了脸,她就偷笑着去看店铺里的商品了。女仆的死大概是惊动了海格勋爵,这几天他声称骑马的时候伤到了腿,一直在自己的府邸里闭门不出,连舞会都没参加,导致海因里希根本没机会潜进去见那位女管家,所以颇有几分恼火,这脸已经拉了好几天了。
说起来这魔鬼经常把她气得要命,现在看他拉着脸,还是挺有趣的——陆希无良地想,愉快地笑了起来。
这么一位尊贵的人竟光临自己的店铺,店主人早就受宠若惊地跑出来,把伙计挤到一边,亲自招待。现在看陆希面带笑容,还以为看中了他的商品,立刻卖力地吹嘘起来。
陆希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这个店里卖的是一些手工制品,内容倒是五花八门,大到铜制的烛台,小到打火用的火晶,属于杂货铺子。
所有的东西都没有太贵重的,顶多就是镶嵌一些廉价的宝石,毕竟这是在外城区,太过贵重的东西摆在店铺里是卖不出去的。所以店主人也很聪明地没有夸耀材质,只吹捧制作者
的手艺。
陆希对那些烛台之类的摆设都不感兴趣,倒是这里有一些小动物模样的玩偶,穿着人类的衣服,看起来怪可爱的。
店主眼尖地发现她对这些露出兴趣,连忙招呼伙计从后面的柜子里又翻出好几个玩偶,殷勤地送到她眼前,并滔滔不绝地介绍这东西是用“上好羊毛”,“精工细制”而成云云。
莉斯忍不住嗤了一下:“什么上好羊毛,这都是很一般的羊毛。”以为他们长云领没有羊毛地毯吗?她又不是没见过好羊毛!
店主干咳一声,陪着笑说:“太细的羊毛做这个并不合适……”他强行解释了一句,又连忙向陆希介绍,“可是这确实是好手艺,您看这简直就像是一只真猫……”
这点陆希倒是赞同。这是几个羊毛毡玩偶,都只有巴掌大小,确实做得活灵活现,比她从前在网上买的丝毫不差。
“这几个我都——”陆希拿起一只猫妈妈,声音忽然断了。
这只棕色条纹的猫妈妈怀里抱了一个小襁褓,里面包的却是一只小老鼠。小襁褓只有拇指肚大小,里面的小老鼠就更小了,却仍旧栩栩如生,可见手艺过人。
但让陆希失声的可不是什么小老鼠,而是这个不起眼的灰黄色襁褓。
这个襁褓像缩小的半个蛋壳,外面也是毛茸茸的,看起来跟玩偶的质地很相配,所以很容易被人以为也是羊毛戳出来的。
但陆希上手摸了一下就知道不是,这个襁褓是硬质的,绝对不是什么羊毛!最主要的是她认得这东西啊,这是半个蚕茧!
“这玩偶是什么人做的?”陆希抑制住心中的喜悦,做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问店主。
“是我邻居家的小子。”店主连忙回答,心里却嘀咕起来,看样子这位小姐很喜欢这类玩偶,甚至还要问制作者,莫不是要把他收做自己的家仆吗?要是这样的话,那个小子可交了好运了,能用得起这么体面的男仆,必定是贵族家的小姐,给贵族家的小姐服务,简直就一步登天了啊。
这么想着,店主都觉得自己要嫉妒起来了。哎,早知道应该让自己的儿
子也学学这门手艺就好了。然而他之前觉得这些东西卖不了几个钱,让儿子去做珠宝学徒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
尽管心里懊恼,店主仍旧满脸堆笑,殷勤地立刻叫自己的伙计:“快点回去把埃德加找来!”
“埃德加——”伙计挠了挠头,“他今天早晨来送玩偶的时候说过,要出去收羊毛,明天才能回来呢。”
“那就把地址告诉我们,我们会自己派人去找他。”琳立刻接过话头。难得伯爵小姐有喜爱的东西,虽然这种毛茸茸的玩偶并不贵重,但确实挺可爱的,收一个工匠专门替小姐做玩偶也没什么。
或者说,这才像贵族小姐的举动呢。之前伯爵小姐实在是太朴素了,甚至没有什么特别爱好的东西,简直都不像位小姐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