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特伯爵回到城堡,先沐浴了一下,当然,用的不是沐浴水,而是自家的香皂。
其实到了大骑士这个层次,已然不像普通人那么容易沾染灰尘了,大骑士对自己的身体控制更为精微,譬如这种炎热的天气下赶路,普通人必然汗流浃背,而对大骑士来说不过是一层薄汗而已。更何况冯特伯爵坐的是有神术阵的马车,车里温度适宜,根本也不必流汗。
但是自打有了香皂之后,冯特伯爵有事没事也想去洗个澡了,毕竟那香皂在身上一抹,再用水冲了,全身上下就都是一股子清凉劲儿——哦,他用的当然不是什么玫瑰皂啊红酒皂什么的,而是陆希专门给他做的艾草皂,冲洗过后身上有股子淡淡的清苦味儿,闻起来十分舒服。
舒舒服服沐浴完毕,冯特伯爵才有心思问留守的伯顿管家:“小姐呢?”
“去云果花地里了。”伯顿管家说话的时候,两条眉毛都有点守不住规矩,总是高高兴兴地想往上飞。
他实在有太多事要向伯爵大人回报了。
马铃薯今年的产量,比去年秋天又高了许多。而小麦收割在即,只是目测也知道肯定比去年高得多——据有经验的奴隶说,怕是至少也要顶去年一倍半的收成!
一倍半呀!再加上马铃薯和豆子,今年长云领的粮食大概能自供八成,再也不必像前几年一般,还没到收成的时候就要出去买粮,叫外头的粮食商人胡乱叫价了。
而且,田里还种了好些红薯呢!
原本红薯下种的时候,伯顿管家还有些担忧,他真没见过有什么粮食是拿发出来的秧子往地里插就行的,直到那些秧子活了八成,他提着的心才稍稍放下点儿,但是对于最后的收成,还是有些担忧。
也不是他瞎担忧,这东西原本就是在海岛上长的,谁知道挪到长云领来能不能长好呢?而且伯爵小姐还没让用最好的地来种,捡的是一片沙壤土地,这种地伯顿管家都知道不好拿来种粮食呢。
直到前几天,他实在忍不住了,跑去红薯地里偷偷地捡一棵小的刨了开来,发现就那么一棵红薯,根子上居然有四五个拳头大小的果实挂着,掂一掂也得有六七磅呢。这会儿才是获月,伯爵小姐说这东西得等进了果月才收获,那还得长一个多月,到时候还不至少也有十磅以上?
这不是跟马铃薯差不多了吗?天呀,假如这个红薯真的像伯爵小姐说的,能当粮食吃,岂不是今年都不必出去买粮食了?
伯顿管家连忙把那红薯又埋了回去,还险些被巡夜的奴隶抓到。这说起来多少有点丢人——他什么时候做过这么不体面的事呢?不过在伯爵大人面前,到底还是没忍住,反正伯爵大人应该不会笑话他的。
冯特伯爵果然是没有笑话他,而是同样惊讶:“能跟马铃薯的产量差不多?”
“可不是!”伯顿管家长年雷打不动的严肃表情如今都有些维持不住了,眼角的笑纹如同雏菊似的一层层绽开。且不管这东西好不好吃——嗯,伯爵小姐说是好吃的,反正单看产量就是好东西了!
如今,伯顿管家是坚决不相信什么“未经光明神净化的食物不能吃”之类的话了。前些年他还信,是因为马铃薯烤出来虽然顶饿,但并不怎么好吃,在他看来还是只配给奴隶和贫民充饥的东西。但自打陆希做出了酸果酱配炸薯条、鸡汁马铃薯泥、冷冻蓝莓马铃薯泥、牛肉炖马铃薯之类的美食之后,伯顿管家可没少吃。以至于现在,虽然红薯还没吃到嘴,他已经开始期待了。
而且,既然马铃薯这么好吃,那埋在土里的根茎能吃的恐怕也不只这几样吧?伯顿管家都想叫奴隶们都去森林里头挖一挖,看还能找出什么好东西来了。
冯特伯爵看他这样子,不由得也笑了一下:“还有好事告诉你。一会儿毕维斯大概就要来给你交账了。”
伯顿管家眼睛顿时又是一亮:“那些东西……”
“全都被抢光了。”冯特伯爵也有些感慨。既感慨陆希做出来的东西好,又感慨伯爵夫人会带货——话说,他从来都没发现,他娶的这个在他看来一无是处的女人,居然也是有长处的。
伯顿管家一听这话,更是喜不自胜。那些镜子啊水晶啊香皂啊,当时定价他都是知道的,现在心里稍微那么一算就能知道有多少金币进账,可不是大喜过望吗?这一笔,就顶长云领几年的税收呢。
“还有——”冯特伯爵好笑地看着他,“先不用这么高兴,露西她还从王都弄回来一些新东西,以及一些麻烦。”
伯顿管家连忙拉平自己的嘴角,做出一个有规矩的管家应该有的严肃神态来:“是说那些得病的女人吧?人已经被灰羽送去教堂了。”
“教堂?”冯特伯爵嗤笑了一下,“倒也不错,说起来治病救人,本来不就是教堂该干的吗?那个小牧师怎么样?”
说起这些,伯顿管家就一板一眼了:“还是有人去找他讨圣水的……”下地干活难免有个碰伤擦伤,现在教堂的圣水是免费的,甚至那位安东尼牧师还经常自己跑出来向人赠送圣水,碰到谁受伤或者生病,就会主动治疗。
这么一来,他的名声就还挺不错的,去找他的人也增多了一点儿。
伯顿管家对此不大高兴,尤其是,安东尼现在一日三餐,都是城堡供应的。伯顿管家很想给他停掉,但这是陆希的命令,一个有规矩的管家是不会在不请示的情况下就擅自违背命令的。
他主要是想不通,为什么伯爵小姐看起来并不打算把这个牧师赶走,好像还想收归己用的样子,但是——要他有什么用呢?
冯特伯爵也不是很懂,不过他已经学会了不深究,让陆希自己去折腾就是了。
伯顿管家不能赶走安东尼确实有点遗憾,但想到那二十多个生病的女人都被安排进教堂,他心情又愉快了一点:“倒要看看他有没有本事治好那些人。”
安东尼没这个本事。
这种脏病他见得少,主要是得了这种病的女人几乎没有人还能厚着脸皮来教堂求助的,大家都知道,这都是因为她们自甘堕落、不检点、放荡,如果有人把这种病显露于人前,岂不等于告诉所有人她是如何下贱吗?
但是,虽然他没治过,却听说过这种病是治不好的,因为它是光明神的惩罚,毕竟淫-欲是原罪,不是那种小小罪过。
当然,如果陆希在这儿,一定会狠狠把安东尼驳斥一番。别的不说,梅毒这个病之所以不好治,是因为它起病隐匿,一期的时候大部分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得了病,而到皮肤出现病灶之时就已经到了二期,苍白螺旋体在人体内已经繁殖起来了,再怎么激发免疫系统也干不掉了。
所以,如果在最初感染病症的时候就由主教级神官来治疗的话,陆希觉得还是能治好的。不过反正并没有主教这么干过,所以究竟能不能行,她也不知道。
反正安东尼自觉是治不好的,而且当他看见二十多个得了这种病的女人走进教堂的时候,感觉自己头顶上都在冒烟了——怎么能,怎么把这样的人放进教堂来?这是对神的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