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球战争是第一场拼综合实力的战争。从战略层面上讲,拼的是国家的综合国力,而从军事角度讲,拼的则是军队的综合作战能力,而绝不是某一个兵种的战斗力,或者是某一种武器的性能。
绝大部分时候,某一种先进的武器是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军事力量的。可是,当双方的军事实力相差不大的时候,某一种先进的武器装备却很有可能从根本上影响到双方军队的战斗力。这就是军事学中的“突出效应”,或者叫“关键因素”。
从总体军事技术上看,当时唐帝国与美国是处于同一水平的,而双方主要的差距不是技术,而是生产力,以及官兵的素质。可以说,当时双方主战武器的性能都相差不大,从航母到作战飞机,从坦克到步兵手里的步枪,基本上都没有性能上的明显差距。不过,某些关键因素对双方军队战斗力的影响就非常大了。
“侦察鹰”算得上是一个关键因素,电子战机也算得上是一个关键因素,而在29年4月份投入大规模实战应用的雷达告警机也肯定算得上是一个关键因素。雷达告警机的最大意义就是从根本上解决了战损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可以说这对当时的战略航空兵,以及舰载航空兵来说,雷达告警机的价值绝对顶得上好几千架作战飞机,以及好几万名飞行员与机组成员了。
从四月十六日开始,罗云冲就6军安排轰炸机前往牙买加安装雷达告警机。雷达告警机本身并不复杂,体积也不大,重量还不到2o公斤。不管是对重型轰炸机,还是战术战斗机而言。都可以装上。当时,为了确保不让这种秘密装备落入美国人的手里,每部雷达告警机上安装了自毁装置,即在战机的主起落架上安装了一个捷联装置,如果战机没有放下起落架而坠毁的话,那么安装在雷达告警机里的一枚小炸弹就会炸毁里面地主要设备。炸弹的威力很小,不足以威胁到战机本身的安全,不然飞行员肯定不愿意在飞机上安装一枚投不掉。而且随时有可能因为故障而爆炸的炸弹去执行轰炸任务。
改装工作也不是很复杂,只是要为2ooo多架轰炸机,还有数百架舰载作战飞机进行改装,工作量却不小。罗云冲与郝东觉也只能轮换让战机进行改装。4月2o日,已经有4o个中队的“鹏”式轰炸机完成了改装,罗云冲立即安排这4o个中队的轰炸机在21日执行了一次针对受到了大量高射炮保护的美军高价值军事目标的轰炸行动。
在当天地轰炸行动中,出动的48o架轰炸机只有6架被击落,其中只有6架是被高射炮击落的,而且没有一架被高射炮击成重伤而报废,雷达告警机的作用得到了初步证实。根据大部分飞行员的反映来看。雷达告警机都及时的出了信号。让他们及时的避开了美军的隐蔽高射炮阵地,从而避开了高射炮的打击,而当时被击落的那架轰炸机是没有及时跟随编队转向。大概是雷达告警机出了故障吧。
23日,罗云冲组织了一次夜间轰炸行动,测试雷达告警机能否对美军夜间战斗机上地雷达做出反应。这次轰炸行动出动了5o个中队的6oo架轰炸机。分成了1o个小编队的轰炸机群先后避开了美军夜间战斗机的4次截击,而且都是雷达告警机提前截获了美军战斗机上出地雷达电磁波信号,飞行员及时的转向,避开了夜间战斗机。而这次轰炸行动也没有护航战斗机,结果让罗云冲很满意。
与雷达本身不一样,雷达告警机在接收距离上有着明显的优势。比如双方的距离如果为s的话,那么雷达要探测到目标,就必须要接收到反射回来的电磁波信号。而电磁波信号传递的距离就是2s。如果雷达告警机的灵敏性与雷达本身的接受器一样,就能够在距离雷达2s的距离上探测到雷达出地电磁波,并且出警告信号,提醒飞行员进行规避,而此时,雷达还无法探测到轰炸机呢!
雷达告警机对轰炸战术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比如,现在罗云冲就可以在没有夜间护航战斗机的情况下出动轰炸机执行夜间轰炸任务了。另外,轰炸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航线,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完全遵照严格的飞行航线前进。这样就可以让轰炸机执行更丰富的任务。最后,因为可以避开敌人的高射炮阵地,就可以采取小机群分散进入的轰炸战术,而不需要像以往那样,集中上百架轰炸机组成大机群,以确保有足够的轰炸机能够完成任务。这样一来,就可以打击一些原本没有必要出动大机群轰炸地小目标,以及次要目标,比如分散的军事基地,分散的工厂,桥梁,隧道,交通枢纽,小型中转车站等等。
当时很多人对雷达告警机的重要性还没有彻底的认识,加上第二阶段战略轰炸的任务没有完全完成,仍然有很多大型目标需要进行轰炸,罗云冲也就没有急着分散机群去对付小型目标,仍然专注于轰炸美国的大中型城市,大型军事基地等需要出动上百架,甚至数百架轰炸机的战略目标。
相对而言,海军舰载航空兵从雷达告警机中获得的启与灵感更多,特别是对“攻势护航”部队来说,雷达告警机的出现解决了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那就是怎么避开美军的隐蔽高射炮阵地。
24日,12个“攻势护航”中队的战机都装上了雷达告警机,舰队的休整工作,战舰的维修工作也在几日前完成,郝东觉立即率领第二特混舰队前去接替第2支援舰队,继续执行“攻势护航”作战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