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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周公(三)(1 / 2)

宗法、礼乐、分封。

当我们回望周朝的时候,一定会为春秋战国的灿烂文明而动容,为一个个先后崛起的诸侯之国所吸引,为诸子百家留下的精彩故事而神往。

可真要说周朝,按理来说,不能太说东周,因为周朝的影响力在这个时候已经可有可无,要说周,还是要说西周。

要认真研究周朝,周朝其实有很多的东西,可对于我们这些后世看热闹的人来说,周朝除了分封之外,最让人念叨的可能就是礼乐了。

而但说礼乐,其实显得有些空洞和单调,因为任何的一套制度无论怎么样,都是为一个主体服务的,即周朝。

这里说的周朝,包含的是周天子、诸侯以及依附于他们的权贵阶级,没有占据大多数的平民和奴隶。

平民和奴隶自然也是需要制度和律法来管束的,只是在奴隶主王朝时期,他们并不受重视,也不用为他们耗费太多的精力。

周朝的制度可以说都是依托在分封制之上的,因为周天子和诸侯管理天下,诸侯与士大夫共同管理诸侯国,这样将这些人给安排好了,天下也就安稳了。

在分封的基础上,一套用于树立周天子权威和管理诸侯的制度是必然要出现的。

而这个任务,同样也压在了周公的肩上,宗法和礼乐也就是这样孕育而出。

用简单的意思来解释宗法和礼乐,宗法就是明确继承权的归属,从而形成尊卑关系、从属关系,而礼乐就是构造一个阶级明确却又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国家体系。

宗法和礼乐同样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礼乐制能为宗法制服务,巩固宗法制,而宗法制也加强了礼乐制度的存在。

相传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在总结了前代的经验教训之后,于各诸侯之间推行宗法、礼乐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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