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灵公,郑国第十二任国君,郑穆公之子,名夷,在位不足一年。
弑君对于春秋时期,可以说是十分常见的事情。
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诸侯中除了姬姓,要么是上古圣贤之后,要不然就是开国功勋之后,而诸侯国内的臣子也多是诸侯们的子嗣后代。
三代以来,官员的选择从来都是贵族为主,纣王曾经抗争过,但是失败了。
春秋虽说是乱世,但是把持一国一朝权力的多是上代国君子嗣或是历代先君后裔。
所以无论是之前的卫国还是郑国,动乱大多都是自家人的矛盾冲突。
而在诸侯国林立的春秋时代,外部的压力很容易就引起一国的大变。
当然郑灵公的情况很特殊,他的死完全可以算作是君臣之间的意气之争。
郑灵公元年,即公元前六零五年,楚国送给了郑灵公一只鼋(yuán)(淡水鳖中体形最大的一种),郑灵公特命宰夫宰杀鼋。
恰逢公子宋(字子公)和子家进宫,路上公子宋的食指抖动了起来,他便让子家看着自己的食指,对他说,我的食指一旦动起来,肯定能吃到美食。
等到他们到了郑灵公那里一看,果然郑灵公正命人制作鼋羹,两人便相视一笑。
郑灵公询问之后,也没有说什么,等到鼋羹熬好之后,就召集公卿大夫,将鼋羹分给了他们品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