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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2 / 2)

小小一个加密聊天室,引发29万人付费加入。问题的严重性不言而喻,这不是特例,已经成为广泛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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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杜教授似乎在学生身上看到军人才有的杀伐果决。

而非法律人的理性克制。

只听女学生斩钉截铁回答道:“制定传播淫秽物品罪,且明确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巨大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奚名茗补充解释。

赵彬高达十五项罪名中,真正最该定义的正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

可这个国家没有!

没有此项罪名!

正因如此,拍摄性剥削视频,并以此威胁受害人……才会拥有肥沃的土壤,肆意生长成噬人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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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定义《性剥削视频》,制定相关起诉标准。”

奚名茗的铁血建议并不就此打住,她知道杜维克教授是此法案修正的直接负责人之一。

说服杜教授非常重要。

从杜教授过往论文,很明显,他追求绝对的秩序。

也就是程序正义,而非结果正义。

奚名茗对上述建议,给予她个人的初步司法理解——性剥削视频与普通淫乱视频有很大不同。尤其对象为儿童和青少年时,视频拍摄的过程中势必会涉及性犯罪、殴打、恐吓和胁迫等。

仅赵彬个人,他的73名直接受害者中,未成年高达19人。

别提由他控制的22人运营小组,未成年受害者数量更是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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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名茗仍在继续。

——“《儿童与青少年性保护法》中的【儿童和青少年淫秽视频】一词,应该全面更改为【儿童和青少年性剥削视频】。”

孩子是被拍摄者,是被剥削的对象,凭什么让以他们为主体定义淫秽视频。

——“调查机关证据充分时,公开犯罪嫌疑人的面部照片、姓名、年龄等个人信息。”

这次是民众声势浩大请愿,才获得特批,赵彬等罪犯公开了个人信息。

没有既定法律条例。

——“对13岁以下儿童实施任何性暴力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限制都应废除。”

——“未成年人的性同意年龄从13岁推迟到16岁。”

一言以蔽之,与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均视为强奸。

——“从起诉调查阶段保护被害人,敏感视频云端复制剪切,然后将原视频资源完全删除。避免执行过程中,视频流出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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