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
三天。
……
转眼十天过去了,秦锋几人进入沙漠之后,没有一点消息传回来。
刚刚扬名立万的少年豪杰,转眼间就生死未卜了,针对这件事情,榆林城内议论纷纷,有人为之担忧,有人为之叹息,亦有人兴高采烈,大肆庆祝!
……
榆林城总兵府—大堂内!
姜让及其心腹将校十余人,正在推杯换盏、开怀畅饮。
今天的酒宴相当丰富,那真是山中走兽云中燕,陆地牛羊海底鲜,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草坑里蹦的……一切应有皆有。
不夸张的说,这一桌酒席起码价值四五百两银子,足够普通百姓人家吃用一辈子了,而在姜让这里不过是一顿寻常宴会罢了。
灾荒之年,如此大吃大喝,倒是真应了一句话: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总兵大人真是高明啊,只是略施小计,就让那个秦锋自己去鬼门关报到了,哈哈!”
“说的不错,整整十天了,一点消息也没有传回来,估计秦锋早就被沙匪们大卸八块、连骨头都被沙漠里的野狼啃干净了,哈哈!”
……
“哼,那小子害的本总兵输了几万两银子,大卸八块都算便宜他了,若是落入本总兵手中,非将他千刀万剐,挫骨扬灰不可!”
面对众人的吹捧,姜让非常得意,不过在得意之余,心中又有少许担忧。
虽然和秦锋接触不多,可是自己感觉的出来,那是一个胆大,心狠,多谋的小子!
如此足智多谋的一个人,肯定能看穿自己的借刀杀人之计,既然看穿了,为何不想办法推辞掉招降沙匪之事呢?
就算是推辞不掉,那也该多准备准备,多谋划谋划才对啊!
事实上,秦锋第二天就出发了,行动如此迅速,完全不像是没有一点把握的样子,难道说,这小子有什么倚仗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