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上加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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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昌明虽然愤怒得好像什么一样,但他终究强不过法警,被彻底镇压。
脸都贴在地上了,还一个劲儿地扯着嗓子大喊大叫。
郝思文此刻更是影帝上身。
捂着满是鲜血的嘴,大声控诉着赵昌明的暴行。
“赵昌明!你,简直不可理喻!”
“就是天生的暴徒!”
“我要告你!我要报警!我申请伤情鉴定!”
“如果达到轻伤,你等着吧,我要让你多坐几年牢!”
郝思文大喊着。
根据人身伤害程度的认定标准,如果一颗牙齿断裂或脱落,将被归类为轻微伤。
如果两颗以上的牙齿因打架而折断或脱落,将构成二级轻伤。
换句话说,
郝思文被打掉两颗牙齿,这就是妥妥的轻伤。
而轻伤,就是故意伤害入刑标准。
这也就意味着,赵昌明的打人行为,是刑事犯罪,触犯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刻,赵昌明瞬间身体一颤,宛如被一桶冰水当头浇下。
瞬间通体生寒。
自己刚才……干了什么?
居然在法庭里打人?
而且还把他打掉了两颗牙。
虽然那逼养的律师很可恶,但……这么冲动之下,恐怕自己也讨不了好啊。
赵昌明此刻有点后悔了。
但是也晚了。
故意伤害,还是在这么多人众目睽睽之下,没什么好说的,只要郝思文的伤情鉴定报告出来,达到轻伤级别,那么赵昌明板上钉钉的故意伤害罪,没得跑。
而且他还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
所谓“扰乱法庭秩序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九条的规定,有四种情形:
1、聚众哄闹、冲击法庭;
2、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
3、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
4、损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赵昌明公然殴打律师郝思文,郝思文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自然属于“诉讼参与人”。
因此他的行为,符合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第二种情形。
不过呢,这跟故意伤害罪符合想象竞合,不会两罪并罚,只会择一重。
虽然没办法3+3,但这种情况下从重判处那是一点问题没有。
大概率要吃个三年。
这就真的很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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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闹剧最终还是被法警镇压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