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事情到了现在这样的地步,已经不单纯是钱的事儿了——当然钱也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江洋的态度。
他做得实在是太过分。
要么是嚣张叫嚣“爱上哪告上哪告”之类的话;
要么是装死玩失踪,主打一个根本不回消息;
要么是骗钱骗感情;
......
就这种事情,搁谁身上,谁能轻饶了他?
真要是拿了钱就选择调解......先不管别人怎么看,自己都得看不起自己。
而且众人态度统一还有另外两个关键因素:
其一,便是王成义在群里刚发出来的一段话:“咱这案子几乎是必赢的,赢了官司,江洋人得进去,钱他也得一分不少地还给我们!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结局更加大快人心的吗?我们凭啥调解呢?”
对啊,这钱,赢了官司照样能拿到,还能出气。
凭啥现在拿钱调解?
除非......
另一个因素,则是因为林北。
林北是何许人也?
人的名树的影。
都送了一万多人进去了,那是跟你闹着玩儿的啊。
虽然现在大家合作顺利,你好我好,一片和睦。
但谁能保证如果他们选择拿钱调解的话,林北会不会突然大开杀戒呢?
有这样的担心也不怪他们,毕竟他们跟林北不熟,根本不了解林北的脾气和行事作风。
不过这样也好。
心有敬畏,倒是省去一些麻烦事儿。
......
见群里众人态度一致,林北还是颇为满意的。
虽然他知道有些人可能并不是这么想的,但鉴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最终还是只能附和。
多少有点口不对心。
不过呢,怎么想的这不重要。
怎么做的才是关键。
林北道:“既然这样,那还是由我出面跟对方谈,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谈是会谈,但调解是不可能调解。”
“大家已经将这个案子全权委托给我来处理,所以如果大家都不准备调解的话,那我就代表大家出面。”
“如果谁还是有意调解,尽快跟我说,到时候我会跟对方表明。”
群里众人都表示没意见。
反正从一开始,他们就已经跟林北签了委托协议。
相当于所有人都委托林北全权代表他们来处理这个案子的一切事宜。
从报案,到提供证据,都是林北在跑。
现在对方提出要调解,自然还是由林北来负责。
这很合理。
至于其他人......
其实只负责凑个人头就完事儿了。
相当于公费旅游,公费吃喝。
基本不用付出什么,可以说巴适得很。
见众人都没意见,林北又发消息道:“既然这样,那么接下来大家如果接到对方律师的电话,可以让他直接联系我,你们不必出面,不必理会,一切交涉,由我来进行。”
“好,那就麻烦林先生你了。”
“北哥出马,一个顶俩。”
“我知道北哥早就已经饥渴难耐了,现在就大开杀戒吧!”
“躺赢。”
“有大腿抱,傻子才自己C呢嘿嘿。”
“......”
众人纷纷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