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也觉得有些奇怪,为什么放印子钱的人自己还会去借印子钱?难道他不知道印子钱这东西沾上就跑不掉么?”林雅菡此时又丢出一个消息给蔡张氏,“我这边的人才去问了几日就发现你那小叔子至少欠下3万两的印子钱,至于还有没有其他就暂时不清楚了。”
“3万两?”蔡张氏被这个消息惊得差点站不稳了。
对于蔡张氏来说,她这辈子怕是见都没有见过三万两白银长什么样。说句难听点,蔡李记的药铺如果不挂上蔡李记的招牌怕是连三万两都不值。
蔡张氏不傻,她当然晓得放印子钱的人肯定是要确定对方有这个偿还能力才会借钱。对自己那个小叔来说,他唯一的身家就是蔡李记。
尽管蔡李记和蔡家的财产按照规矩应该归蔡靖继承,可如果蔡鹤卿非要闹着分家的话,那他还是可以分走至少四分之一的。
“不但如此,如今和你争斗蔡李记的那伙人里也有蔡鹤卿这个名字。”林雅菡继续说道。
“他!他为什么要这样?”蔡张氏这下真的绷不住了。
“财帛动人心。”林雅菡淡淡地说道,“如今他们拿捏住了你小叔,那么蔡李记和蔡家就没有那么好争取了。”
按照《大圣律》,蔡家的家产应该是由蔡家诸子及蔡家嫡长孙均分;而蔡李记作为蔡家的公中财产也是要均分的,不过按照惯例是由负责继承经营的大房拿出钱补偿给其他房而获得唯一的继承权。
蔡家本来有三子,但是大房已经绝户,但大房的继承权却依旧在法统上是成立的,如果有人过继或干脆由其他房的嫡子兼祧的话,那就自然获得对应的继承权。
因此按照这个惯例,那蔡家包括蔡李记在内的公中财产就是由大房、二房、三房及蔡靖这个事实上的嫡长孙分四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