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哦哦!!”众人顿时欢呼起来。
“第一道,萨莎·布劳斯!”
萨莎闻声而动,推车至桌旁,放下一盘料理。
但她却没有急着打开餐盖,而是又从餐车下取出一瓶高档葡萄酒,和一只高脚杯。
一看到酒,皮克西斯的眼睛就亮了。
“这!”
不止让和阿尔敏,连亚伦也惊了。
他们知道,萨莎那边的主菜是野猪肉。
而酒与肉,自古就是绝配。
更何况,这还不是一般的酒,一般的肉,而是葡萄酿制的美酒与野猪之王的鲜肉!
最为关键的一点,众人皆知,皮克西斯最喜欢的就是酒!
这种绝妙的搭配,无疑是让萨莎的料理美味程度成几何倍上涨。
但萨莎竟然能想出这样的主意,是亚伦始料不及的。
……不,不对。
亚伦看向站在对面,一脸淡然的菲兹,摇摇头,果然是你啊……
“请用。”
萨莎先是给皮克西斯倒了一杯酒,而后掀开餐盖。
在掀开的瞬间,皮克西斯的眼神一凝。
盘中央,一大块黄澄澄的肉排静躺着,肉质嫩滑,油润有光泽,散发着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
“看!是肉,是肉啊!”
“是什么肉啊?!”
“看着真好吃啊喂!”
看到是肉,台下众人一下就激动地讨论起来,听得让的心理压力颇大。
餐桌前,皮克西斯看着盘中央的肉排,也是看不出这是什么类型的肉。
“既然如此……”
皮克西斯用小刀切下一小片肉,用叉子送入嘴中。
霎时间,皮克西斯瞳孔猛张。
“好…好,好吃!”
皮克西斯又切下几片肉,每次入口后都情不自禁地赞叹一声“好吃”。
每吃下一块肉,他都有种砍杀了一头巨人的快感。
而后,他又往嘴里灌了一口葡萄酒,酒顿时冲淡了肉的腥味,口中留下的只有美妙的肉香。
“啊~”皮克西斯发出了满足的叹息。
接下来,轮到让的料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