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书蝶的动作比洛森想象的还要快。
在他和金巧巧搬到观江府邸的第三天,也就是铭瑄年会的前一天。
他就发现,
他的邻居突然就变成了沈书蝶。
两人在推开大门,准备去开车上班的路上,恰好碰到了。
洛森一脸无语地看着她:“有没有搞错?这你都要跟过来?”
沈书蝶穿着一身米色风衣,好看的嘴角微翘:“谁跟着你了?我只是觉得这地方不错,出手买下来了而已,毕竟我家本来就是做房地产的,我自己投资一下这里不行吗?”
信了你的鬼!
洛森直接白了她一眼。
还投资?
就你那身家,犯得着在这里投资?
更别说,沈书蝶还是从人家手里买来的二手房。
具体花了多少钱,洛森不知道。
但是绝对不会低于一个亿。
这就让他很无语。
有这个钱还不如投资给他公司呢!
“对了,你是怎么知道我搬到这里的?”洛森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
沈书蝶装作没听懂:“你说什么呢?我都说了这是投资,只是碰巧你在这罢了。”
“……”
行吧!
洛森也懒得问了。
她人都到这里了,再问也没用。
两人是边走边谈的,隔着老远,洛森就发现他的车旁边停着一辆红色的最新款的法拉利,市价大概三百多万。
刚想问这辆车是谁的时,他发现沈书蝶慢悠悠走到了车边,掏出了车钥匙。
“噫?你看着我的车干什么?要试着坐一下吗?”
沈书蝶用钥匙打开车门后,发现洛森在盯着她的车看,抿嘴笑着发出邀请。
洛森呵呵笑了两声:“还是算了吧,你自己开就好。”
沈书蝶微微一笑,回头往洛森别墅的方向看了一眼,若有所思。
然后从随身携带的包包里掏出一副墨镜,戴上以后,迈着长腿坐了进去。
红色跑车发出野兽般的低鸣,缓缓驶离原地,洛森则是紧随其后发动车子离开。
看着两辆车子一前一后离开别墅区,金巧巧转身离开三楼客厅的落地窗前,表情微微有些复杂。
和洛森一样,她也没想到,沈书蝶竟然这么快就找到了这里。
从这里不难看出,沈书蝶对洛森到底有多执着,单单只是为了得到洛森的位置,恐怕把她全家的能量都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