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历史小说>犁汉> 第三百三十一章 夷夏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三百三十一章 夷夏(1 / 2)

“这诸葛珪真是个人才,果然是姓诸葛的。”

此时,邺城泰山军幕府的净室内张冲伸了一下懒腰如此道。

即便坐着阅览了一天,张冲的脸上都不见丝毫疲惫,充沛的体力不仅仅让他在战场上十荡十决,在政务处理上更是宛如超人。

诸葛珪提供上来的这份田土调查非常管用,让张冲一下对汉室的土地和赋税情况有了清醒的认识。

这种顶层观察也只有诸葛珪这种体制内的官吏才有机会窥见全貌,即便是张冲都是不及的,他虽然来自后世对各种趋势变化有清晰的认识,但到底原阶级太低,缺乏对大汉完整的认识。

而诸葛珪的这份田土调查就弥补了张冲的一环。

先说这土地公私。最早的土地是没有私有这么一说的,所有都属于氏族和公社,按井田来生产。

之后生产力发展,井田崩溃,自战国变法以来,各国都陆续开始走向授田制。这是土地公有制度向私有转化的一个重要转变。从此编户齐民、按户授田、每户授田百亩。

虽然民众开始拥有了自己的土地,但却也出现了相应的经济义务,就如当年周天子为诸侯分封授土,诸侯们对天子有义务是一样的。

这类义务包括顷入刍三石、稾二石,也就是说每一户都要交刍草三石,粟禾两石。当然这是一个缴纳标准,不是每户都固定交这个。

这些都是张冲知道的,但有一点诸葛珪在报告中写出的就很让张冲重视了。

其中有一条是说,实际上当年授田土地还是国家的,当时授田的对象主要是两种,一种是有军工者,一种是氏族。换句话说,庸佃还是庸佃,他们实际上从来就没能从国家那里获得过土地。

而土地一旦被授予下去就是有授无还的。所以军功和豪强们一旦获得土地并长期占有,就必然成为私有。之后就是父老子继,代代相传。

至于像春秋时期那样执行严格的还受,公社重新定期分配的事就再没发生过。

看到这则记录,张冲马上就联想到了之前他和祭孙讨论的,就是泰山地区已经分配了土地的经过一段时间后要不要再分配。

从这里,原来当年春秋时期,土地属于公社的情况下,也是有定期重新分配的情况在的。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