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哈姆雷特!”
“我们是领主的利刃!”
“杀!”
随着一声声咆哮,那骑兵也都抽出马刀跑了起来,刚才一直都在承担骚扰任务的骑兵终于展露出他们的力量。
在火光下马刀挥砍仿若流光,没有血肉作为缓冲,借助冲击力轻易就能碾碎它们,马蹄脚下不断发出的脆响是数不清的骨头。
如果说火炮是犁地,那么骑兵就是梳子,要将哈姆雷特头上的虱子梳掉。
但是骑兵数量还是太少了,能够覆盖的区域也只有一部分。
为什么骑兵要举着火把?因为在这种昏暗的环境下队友需要通过火把来判断他们的位置。
看到那些骑兵穿透骷髅的阵型,这个时候早就在阵地上等候多时的步兵终于是升起了无数的火把,照耀出大批的火枪手。
“自由射击!”
密集的枪声响起,相比于火炮的轰鸣,这更像是鞭炮一般噼里啪啦。
说实话火枪的效果在骷髅之中并没有太过明显的效果,要么穿过了那骨头,就算打中也是部分,除非是脊柱这种要害,否则影响不大。
两轮的射击没见到几个骷髅倒下,不过双方的距离却已经逼近,没有给他们再射击的空间了。
虽然在多番打击之下已经没有了那些汹涌如潮的压迫感,但是对这些步兵来说依旧是一个挑战。
“上刺刀!”
那回荡的喊声之下手持加装刺刀的长枪很快就撞上了那些骷髅,说实话并不是很乐观。
刺刀的攻击习惯是捅刺,只不过需要目标是血肉生物效果才明显,对骷髅自然没什么用。
只不过他们是来练兵的,必须要承受这种压力,三三两两一组,逼急了一个枪托脑袋都给你打爆了。
真正的主力是那些披甲戴盔,手持盾牌和单手锤的士兵,他们杀入那些骷髅之中就好像是打地鼠一样一锤一个。
这个时间战斗就结束了,剩下的落入到垃圾时间。
那从地牢出来的兰斯正好遇上了这么一场战斗,他在旁观看了大概的情况。
“嗯,你做的不错。”
回到了这边兰斯才知道,距离自己离开已经过了七天,而那巴顿的大练兵倒也是搞得有声有色,他果然是吃这碗饭的。
以前没有这么多的军队给他,只能让他当个炮兵教官,也算是屈才了,现在整合起来军队的威势也就更胜。
刚才的战斗给到他最直观的就是纪律性很好,严苛训练的成果表现出来,也正是如此才能够看到骑兵、炮兵、步兵之间相互的配合。
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点在哈姆雷特的军队在夜战有着那些普通军队难以比拟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