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从道理上来说,“杀官”这种大案重案,交给巡抚审理也恰如其分,不会像林泰来八个案子那么搞笑。
别人都想着置身事外,不沾因果。
只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某位宰辅公子叫道:“可是大中丞刚下令把嫌犯放了啊!让大中丞再审理嫌犯合适吗!”
刚才韦巡抚敢不给申二爷面子,申二爷现在就敢拆台,这就是因果循环。
众人便又记起,刚才林大官人抓了席大朝奉之后,还曾经对韦巡抚说过“事涉机密,左右无人时细禀”的话。
但韦巡抚大概是害怕林泰来的武力值,不敢左右无人,并强迫林泰来放了“杀官造反”的席思危。
那么问题来了,按照大明律例,公开包庇并用权力营救“杀官主谋”的官员,该当何罪?
在审理问题上,这样的官员是否应该避嫌?
蓦然回首,林泰来竟然在这里也挖了坑,将席大朝奉的退路也堵死了!
今天场面上能够一直不冷场,林大官人居功甚伟,一个人贡献了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台词。
此时又听到林大官人开腔说:“我林泰来常跟人讲,韦大中丞是我生平最敬佩的官员!
而韦大中丞最让我敬佩的一点就是,在公义面前,敢于大义灭亲”
直到现在,韦巡抚终于能理解,为何刚才自己摆明车马要整治林泰来时,府县官员的态度都很不积极。
并不是什么沆瀣一气、包庇豪强,而是所有人都认为,想用八个鸡毛蒜皮,充其量就是打人、占田之类案子,就把林泰来这样的特大号刁民给办了,几乎不可能。
那些比较熟悉基层情况的府县官员对此十分不看好,懒得白费力气,所以就推诿敷衍了。
事已至此,韦巡抚看向府县官员,希望能有人站出来打个圆场。
但众位官员大都是沉默不语,显然不想沾惹这种巨大麻烦,真的犯不上。
大明官场体制与后世虽然多有近似处,但也有些根本性的区别。
比如所有官员都是朝廷命官,地方上知县也好知府也好,都是朝廷直接任命的,而不是由巡抚任命和罢免,比后世的独立性稍强一些。
所以大明官场上有些事情,在后世人眼里简直匪夷所思。
大家都是朝廷命官,地方官员拍上司马屁所能得到的收益,与后世相比也略少一些。
巡抚又不能一言而决把知县提拔成通判,也不能一句话把知府降级成同知。
官员们心里都有杆秤,为了“杀官造反”的大麻烦,去巴结巡抚非常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