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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章,丐帮帮主(1 / 2)

大越国同乐元年冬,腊月二十九,除夕的前一天。虽然一轮红日挂在天空中,可却像被这鬼天气给冻住了一样,照在身上也没有半点儿温暖的感觉。这是个异常寒冷的冬天,连辽东道本地人也很少出门,很多老人没能熬过这个冬天,悄悄走了。天气太冷了,路面的积雪都成了冰,活像鲤鱼背一样光滑,一走路就要摔跤。

天空雾蒙蒙的,大地一片惨白,偶尔能见到一点点绿色,是松树。这样酷寒的天气,路上行人稀少,就是本地乡民,也多是躲在家里烤着火炉,喝着烧酒。辽东道这地方,虽然有着广袤的黑土地,物产丰饶,可是一年中有半年的时间是躲在家里,当地人称之为,猫冬。

辽东道多河郡,冰天雪地,放眼望去一片冻土,多河郡城北门外,扎有十一座大营,每营千人,共驻扎着一支万余人的军队。一顶巨大的牛皮帐篷外,竖着一面红色大纛,上面绣着金灿灿大字“大司马种士良”的字样。大纛随着刺骨的寒风摇摆,毫无疑问,这是种士良的中军帅帐。

营帐外的雪地中,不时有穿着厚厚棉甲的巡逻士兵走过。看营中大旗上的字样,是辽东铁甲营。在这寒天冻地中,即便是以耐寒著称,体格极强壮的大越国辽东铁甲营士卒,也冻得瑟瑟发抖。每半个时辰,就要换一批士卒在营外巡逻,时间再长,就会有冻伤出现了。

大营门口的辕门处,六名精壮士卒虽然冻得脸色发青,却仍然迎风而立,手按腰刀,站成两列。尤其六人当中的伍长,身材高大威猛,颇有猛将气息,不知为何只做了个小小伍长。辕门两旁的箭楼上,各有两名执弓的军卒肃立,望向遥远的多河郡城。郡城中,隐约可见炊烟袅袅,正是做午饭的时间。

一匹黄骠马在营外的土路上疾驰而来,马上骑士是一名大胡子中年校尉。这校尉到了营门口,喝住马匹,翻身跳下马来。虽然他是军官,可是军中的规定是必须严守的,除了大司马和他近卫以及传令兵或斥候,无人可以在营区纵马疾驰,违令者轻则军棍伺候,重则斩首。

校尉拍了拍黄骠马的脖子,那匹黄骠马打了两个响鼻,口中喷出的热气飘散在空气中,蒸气升腾,犹如吐出仙气一般。

营门口的六名当值士卒中,身材高大威猛的伍长上前,伸出一只手,喝道:“大司马有令,无符节令箭公文者,不得随意出入军营!”

大胡子中年校尉没有说话,只是从怀中摸出一枝金鈚令箭,向那伍长出示了一下。那伍长向大胡子校尉行拱手礼,退后,四名士兵上前,拖开拒马,大胡子校尉收了令箭,牵着马进入营门。就在要和那伍长擦肩而过时,大胡子校尉忽然冷笑道:“索山安,你这索帅当不成,来当个看大门的伍长也不错嘛!”

原来这身材高大威猛的伍长,竟然是在东丘城外吃了败仗的平东将军索山安。一向大嗓门的索山安表情平静道:“索某东丘兵败,本是死罪!如今蒙大司马不弃,没有砍了我这颗头,还让我在营门口做个小卒,就已经是厚爱了!索某能为大司马做个冲锋陷阵的马前小卒,已经足够!”

大胡子校尉冷笑连连,牵着马进入军营,直奔中军帐方向去了。

等那大胡子校尉走远了,一名年轻士卒才愤愤不平道:“小人得志!不就是在平河沟打了个小胜仗,升了个从七品校尉吗?就得意成这样!连索帅也不放在眼里!德性!”

索山安摇了摇头,淡然道:“什么索帅,早已经是过去的事了!这里只有戍守辕门的伍长索山安。对了,难道你忘了营规?戍卫营门时,不得随意开口讲话,不得交头接耳!你又怎么可以非议一名立了军功的从七品校尉?”

年轻士卒鼻子里哼了一声,显然很不服气,不过却再也没有说话。戍守营门的规定,他们还是要遵守的。索山安低头看了一下脚下的马靴,苦笑了一下,他这身装备是给低级军校穿的,他一个伍长再没有资格穿将军的盔甲。这身装备,二十年前他也穿过,他当年也是从伍长一点点熬上去的。

虽然种士良恨他打了败仗,但还是给了他机会,没有把他斩立决。种士良也不是傻子,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的道理他还是明白的。况且东丘城之败,很大原因在于突然出现的楚随心,那个不按常理出牌的楚随心。福林在摩天宫一败,索山安在东丘城二败,都是因为楚随心,种士良恨极了楚随心。

索山安抬起头,望向多河郡城方向,眼神复杂。这天寒地冻的,普通士卒们的日子不好过,可官员们的日子就要好过得太多,即便是在酷寒的辽东也一样。大司马前天就被郡守何邦达请到城中,此时正在城中郡守府中过大年,正应该是美人在抱,歌舞升平吧?

多河郡城,城中心的位置,有一座城内最高,坐北朝南的建筑,门前的青砖照壁高两丈,长七丈,砖上刻有“多河郡制”字样,正是多河郡守衙门。门前两尊石狮,面目威严。大门房三间,前廊后厦,朱门青瓦,中间是通道,两旁是门房,硬山大脊。

这样的建筑若是放在京城就没什么出奇之处,可是在这小小的多河郡,那绝对是首屈一指。郡守府大堂两山是悬山式屋顶,五花的山墙,十分威严肃穆。屋顶的瓦片则是青灰陶瓦。毕竟郡守府级别不够,不能超格使用琉璃瓦。

天气酷寒,可郡守衙门后宅正屋中却是温暖如春,一片欢声笑语。屋中铺设有地火龙,就算外面再冷,屋中人也是感觉温暖异常。就算在这严寒的冬日里,官员的日子也不是普通百姓能比。

后宅正屋高大宽敞又明亮,古色古香的檀木家具,靠着窗边摆放的巨大花瓶,瓶中插着几朵腊梅花。墙上则是挂着名家卢其昌的巨幅山水画,两边还有名家孟求之亲笔所书的楹联。随便在这屋中挑个不起眼的物件,怕是都能卖个几百两银子。

屋中摆着几张案几,案几上酒菜丰盛,有净日湖的冬鱼冬虾,有来自罗刹国的上等牛羊肉,本地特产的大补土鳖,还有从京城运来的贡品,以及山中搜罗来的飞龙,狍子,野猪肉,等等等等。案几前,五个人正在大块朵颐,吃得不亦乐乎。

很多人说野猪肉不好吃,那是没有上好的厨子,只要厨子的手法跟得上,加上适当的佐料,野猪肉也一样是人间美味。至少在这郡守衙门,想享受这样的野猪肉是不难的。

一名紫色锦袍的清瘦中年男子正坐在屋子正中的案几前,边喝酒边夹菜,他俊目朗目,嘴唇略有些薄,可身上却散发着一股极其凌厉让人窒息的气息。这个清瘦的男人,身穿貂裘,头上束发金冠,正是大越国权力最大的官员,陵泉侯,大司马种士良。

一名锦衣华服的美貌妇人靠在种士良身边,手中捧着一爵酒,半似撒娇道:“大司马大人,大家乐呵了这么半天,酒也都喝了,可中奴家手中这盏酒,您可是还没有喝呢!大司马,这杯酒是奴家敬您的!恭祝大司马早日如愿,剿平叛匪!”

种士良哈哈大笑道:“好!那就借你的吉言,祝本帅早日旗开得胜,打败叛乱的氐金人!来,美人,干杯!”种士良接过美貌妇人手中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美貌妇人拍起手来,欢喜道:“大司马真是好酒量!”说着话,一双柔荑却紧紧握住了种士良的手,全然不顾屋中还坐着另外三个男子。另外三名男子面色如常,只管喝酒吃肉,劝种士良也喝酒吃肉。

种士良略有醉意,捏着颇有风韵的美貌妇人脸蛋,戏谑道:“美人,为了让你男人的官位再升一升,你可真舍得付出啊!不过你这个样子,本官喜欢得紧!女人嘛,像条死鱼一样最没有意思,还是解风情的女人看着才赏心悦目!人间至乐之事,必须得两个人心心相印才办得来!”

美貌妇人吃吃笑着,斜眼望着坐在左边下垂首的中年男子,用手摩挲着种士良的脸庞,感慨道:“我男人在老家的时候,那是一等一的好男子,可是自从奴家见到大司马之后,才知道,我那男人空生了一副皮囊,大司马才是真正的男人!奴家要是有幸能嫁了大司马,做梦都要笑醒了!”

种士良把妇人搂在怀里,在她脸上香了一下,呵呵笑道:“可是能把自己女人贡献出来的奇男子,放眼整个大越国也不多!至少我种士良是做不到的!尤其此时,我调戏着他的夫人,他还能坐在那里稳如泰山,面不改色心不跳,就冲这份定力,做个上将军也没有任何问题!”

种士良抬起头,望向坐在左边下垂手,穿着青袍,最淡定最从容的中年男子,淡淡道:“非常之人,办非常之事!何郡守养气的功夫,称得上天下一流!说到何郡守,又得说说这一战。这一战,我们必须要保证能赢,毕竟劳民伤财打了半年,如果输了,对天下人都没法交待!索山安此次在东丘城兵败,刚好回到辽东,我让他从伍长重新做起!”

身穿青袍的中年男子听了种士良的话,立刻起身,匍匐在地道:“回大司马的话,下官献出妻子也不过是想向大司马证明,下官是绝对忠诚于大司马的!下官为了大司马,可以舍出一切!无论是舍出妻子哪怕是父母和孩子,我都在所不惜!”

种士良盯着跪在地上的青袍中年男子,微微一笑,半晌后问道:“何邦达,你确定你什么都能舍出来?”

青袍中年男子正是多河郡守何邦达,只见何邦达以头顿地,以语气坚定不容反驳的声音道:“只要下官有的,大司马想要的话,随时都可以拿走!何某绝无怨言!”

种士良点了点头,沉下脸道:“好,既然你有这样的决心,那本官就把此行最艰巨的任务交给你,你做统兵大将,率七千马步军兵搜山,务必趁着过年的时间,把这些贼寇一次性解决,好痛痛快快过个年!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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