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才忽然间觉得人在醒来不多久就会遗忘自己的梦,或者明明白白知道那只是一个梦,而不会完全与自己的记忆混淆,认为那就是一个曾经发生过得真实,真的是很伟大的一个生理机制了。
人能把梦境和现实一分为二,真的很棒棒啊。人的大脑,真真是很高级的了。
昨天晚上是比较激情澎湃吗?二十分钟就码了千字,很厉害了。脑子里一直有货,真的很棒棒啊。
我想我应该一直保持那样的创作热情,保持我的激情活力,这样才不会让灵感枯涸,才能够有源源不断的产出。
泡面果然不能吃太多,感觉胃里难受。以后还是要好好学做饭的,要不然都照顾不好自己的胃!女人该自强,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在青少年时期,偶像剧、言情小说什么要慎读,对人的三观思想有不可磨灭的毁灭性打击!什么女生就该柔柔弱弱被男人保护,什么女生就可以不用那么拼,我呸!通通都是假的!女人应该要早点明白自立自强的重要性,不要等到生活给你狠狠的一巴掌了才明白这个道理!!!!!
天好黑了,在小学操场上,还有一帮人加班加点的在练习广场舞,跳的热火朝天!我一直以为我会在下班后无聊的时候去学学,或者老年了没事干了就自动去跳广场舞了。千算万算,我没想到是这样一个意外的情况下来的。
现在的我,不开心!
mmp!月儿给我买了一杯麦克风冰雪果汁,我还没打开包装呢,因为跳舞我就把它搁在足球网架下了,结果刚刚去找的时候只剩下空空如也的瓶子,还横躺在地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真是气死爸爸了!
是哪个煞笔连杯麦克风都买不起,还他妈偷喝,也是醉了!不怕老娘下毒啊,气死了简直!!!劳资没带水不就为了喝麦克风吗,老子还没喝过这个口味呢,烦死了,真是煞笔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这不是一件多大的事,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应该庆幸他没有偷走我的卡啊钱啊什么的,可是问题是丢东西这件事对大家来讲,不管丢了多大或者多小的东西,总归是心里像日了狗一样的,真的是很气的!我感觉小偷最他妈可恶了,不管他是出于什么原因偷东西的,都是很该死的,都应该被狠狠惩罚!
我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应该严格一点,惩罚威慑为主,教育感化为辅。这样才有效果。国家暴力机器应该有一定的威慑性,要强大,要凶恶,要让人人有敬畏之心。
很抱歉啊,我学了三年法学双学位,可是感觉自己还是什么都没学到,是个不折不扣的门外汉,连法律的门道都还没找到呢。不过想想我的专业课,除了考试那两天背的东西那两天能记住一些,其他时候,不怪我觉得空虚,感觉一直学习书本知识,离实际太遥远,真的会觉得很空,没有继续下去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