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历史小说>重生朱棣之子> 第一百三十八章:诸藩改封之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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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诸藩改封之名分(2 / 2)

朱高煦率先躬身恭声道。

“臣等遵旨!”

王公大臣紧随朱高煦之后,躬身作揖道。

小半个时辰后。

武英殿。

“昌盛,给诸位宗王臣工看座、看茶。”

朱高煦也不含糊,率先进入武英殿之后,径直走到御桌后的龙椅上坐下,然后对侍立在殿门口听用的宦官昌盛吩咐道。

“是。”昌盛躬身入殿,作揖行礼道。

周王、宁王等一众藩王与六部堂官见状,并没有觉得不妥,仿佛朱高煦现在坐在龙椅上理所当然,就像当年懿文太子代替太祖皇帝主持小朝会一样。

“臣等谢太子殿下。”

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及在京亲王、郡王皆按次序分排分批就座。

“《宗藩条例》干系重大,影响深远。为此,父皇陛下让我会同诸位商议出一个章程,劳请诸位抛开私心,秉公建言。”

朱高煦环视殿内分坐左右两边的宗王大臣,朗声说道:“为了加快进度,本次会议将按照不同的议题,逐个商谈,并形成初步的建言稿,再在会后汇编为一处,最终拟为章程初稿。诸位可有异议?”

“谨遵殿下口谕。”

宗王大臣齐声道。

“好,那现在商谈第一个议题,也是最根本、最核心的议题,即藩国之名分。”

朱高煦从袖袋里掏出一道奏本,平摊在御桌上,俯首扫了一眼奏本内容,然后抬头望向殿内的宗王大臣,说道:“诸王于海外建立的国家,究竟是独立王国,还是大明藩国?或是大明属国?”

正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他这句话一说出来,现场的绝大多数人瞬间明白了《宗藩条例》的本质——定名分!

在儒家思想中,君臣、父子、夫妻的关系称为“名”,相应的责任、义务称为“分”。

在名分的教义下,进行人伦价值的判断,人伦价值称为“大义”。

自古以来,“华夷内外”、“是非善恶”都有基本的价值判断。

儒家思想认为,只要人人遵守这个价值观,不需要君王治理,天下也能够达到稳定和谐。

同样的,倘若无人遵从“大义名分”,即使有君王耗费心思的去治理,也不可能维持稳定且有效的统治。

而藩与属乃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藩有藩镇、藩篱之意,属为附属、归属之意。

大明藩国,虽然说是朝廷之藩篱,起到拱卫中央之用,但相对于朝廷直管的府县而言自主性更强,像是大明王朝对外扩张疆域的触手。

藩国虽有国名,但仅仅是拥有行政权与部分兵权、税权,而无行使国家主权的地方藩镇,其领土在名义上仍归属朝廷。

而大明的附属国,本质上就是大明的“小弟”,其国新君继位要由大明朝廷承认,而且还要定期朝贡,朝廷对其内政基本不干涉。

在名义上,附属国完全享有立法、司法、行政、征税、铸币、募兵、领土等自主权力,但实际上,附属国的政治、军事和外交皆受到大明朝廷的干预。

朱高煦首谈名分,不谈利害,高明就在高明在这里。

只要给诸藩在海外建立的藩国确定了名分,那么朝廷与藩国各自的责任、义务、权力等等,也就基本上有了一个大概的范围。

“诸位宗王大臣,现在开始进行第一轮表决,凡是赞成建国为独立王国的,请举手示意。”

司礼监监丞昌盛在朱高煦的授意下,高声喊道。

朱高煦扫视全场,发现无一人举手。

宗王大臣们当中有人参加过朱高煦主持的专题会议,知道朱高煦开会既能兼顾众人之言,又能做到从容有序,让与会者不会感到过于疲累。

举手示意,是表示个人态度最简洁明了,且用时最短的形式。

接着昌盛又高声道:“现在进行第二轮表决,凡是赞成建国为大明属国的,请举手示意。”

朱高煦再次扫视全场,仍然没有见到一人举手。

“现在进行第三轮表决,凡是赞成建国为大明藩国的,请举手示意。”昌盛高喊道。

这一次,在场的绝大多数人,纷纷举起了手。

“好,名分既定,那接下来的议题就简单多了。”

朱高煦松了一口气,他其实挺担心会有人不识时务,跳出来赞成诸王在海外建立的国家为属国或独立王国。

当然,真实的情况是在场众人没有一个人是白痴,他们都明白朱棣与朱高煦父子俩不可能同意诸王跑去海外建立一个独立王国或者大明属国,因为那么做与公开造反区别不大。

“所建之国,既为大明藩国,那便是大明疆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第二个议题是,藩国之地位,是同于朝廷直管的承宣布政使司,还是同于直隶府?”

朱高煦接着问道。

现场的宗王大臣听到这个问题,心中不禁又吃一惊。

他们惊叹于太子朱高煦的眼界,每个议题总能抓到问题最核心的地方——名分。

刚才确定了藩国与朝廷之间的从属关系,现在进一步确定藩国在朝廷行政管理体系下的位置,那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然而,此举看似理所应当,可一旦确立之后,藩国的局限性也就从此定下了。

因为藩国作为大明的地方行政区域,在领土方面,即便藩国对外扩张疆域,也不能超出大明境内现有的最大省或最大直隶府的面积,否则岂不是成了违制或僭越?

若说藩国地位等同于大明的一个行省或直隶府,那么未来藩国之主的地位与大明一省或直隶府主官地位便差不多。

由此便可以从一省或直隶府主官的责、权、利着手,来制定藩国之主最基本的责、权、利。

责就是应当担负的责任,是职务上所对应的应承担的义务,是分内应做的事情。

权就是权力,是个人职责范围内可支配的权力。

利就是利益,也就是得到的好处,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

当然,藩国之主身为大明宗王,还额外拥有独属于宗室的特权,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事,但作为藩国之主的基本“责权利”却是需要一个大的框架范围。

毕竟,在大明皇帝眼中,藩国之主与一省或直隶府的主官,皆为臣子,既然是臣子,那就得有为臣者的本分!

至于藩国之主拥有的自主权,都必须排在君臣名分之后,只因为这个自主权再大,也不能大过皇帝的权力!

“诸位宗王大臣,现在开始进行第一轮表决,凡是赞成藩国地位等同于承宣布政使司的,请举手示意。”

司礼监监丞昌盛在朱高煦的授意下,高声喊道。

于是,除了宁王、周王、楚王之外,其余宗王皆举起了手,表示赞成。

而六部官员之中,仅有少数人举手表示赞成。

朱高煦问道:“五叔、六叔、十七叔,是觉得藩国的地位低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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