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林县长对法律还是比较了解的。”副院长是一个法律行家,但也是一名官员。见林方政如此执着追着自己表态,也给出了倾向性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还顶着干就不明智了。对他来说,只要不把话说死,哪怕将来真出了问题,也没有责任。而且,地方政府违法处置资产的事情,还少吗?多得去了。真正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却没几个。
他继续说:“确如林县长说的,单位诈骗罪其中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所得必须归单位。刚刚林县长说了调查结果,如果最后的结果真是沈浩个人非法占有了的话,那就是借单位名义,行个人诈骗之实。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肯定是他个人诈骗的。那么由豪北公司投资建设的已有工程,就不属于涉案资产了。但如果是归陵北公司所有的话,那还是有可能构成单位诈骗,处置起来要慎重。”
标准的不粘锅,正面反面都说了,完全没有下论断。
不过,对林方政来说,已经够了。至少他肯定了林方政的说法。
林方政欣慰点了点头,扫向一众常委:“那就很明晰了。不论是县公安局的调查,还是省纪委的认可,沈浩诈骗并转移个人海外账户的事确凿无疑。刚刚法院也给出了专业性意见,是不存在什么法律风险的。做记录的同志,要记录清晰!”
列席人员发言完毕,接下来就是常委发言表态了。
林方政本来想遵守末尾发言制度,但想到自己不是县委书记,又需要再引导大家的思路,索性第一个表态了。
“我先说说意见吧。”林方政说,“对城投的两个请求,我完全表示同意。对于城投和豪北公司的协议,本来就到了该解除的时候了,这没什么好讨论的。对于重新招标尽快复工的事情,我觉得也是迫在眉睫了。体育馆的建设工期本来就长,法院审理有一审、二审,如果要等待判决结果出来再研究复工,时间就晚了。目前我们县确实是问题频发,有些事情组织上还没给出最终结论。但不能因为这些就不发展了,我们还是要本着对朗新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去干工作。体育馆项目的复工,绝对不能拖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