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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三节 因由(2 / 2)

起初她虽然离了王府,却毕竟没离开奉天的地界儿,又穿着一身绸缎,即便有人见了,也不敢随意招惹她,都道这是哪家的阔小姐,闲极无聊,微服出游来了。然而当她误打误撞间出了奉天府的地界儿,立刻便被坏人盯上了,他们乃是干贩人行当的,当时有个别称,叫做“牵绣球的”。

这“牵绣球的”,乃泛指清末关外一带专门儿拐带妇女的人肉贩子,那些购买妇女的买主,便是外地的各类院子,如果能有极少数被戏园相中,买了去,成了角,便属幸运的了。老时年间,东北的院子暗指做皮肉生意的场合,关外乃文化落后之地,并没有京津一带的青楼,更没有江浙一带风花雪月的楚馆与小班儿,若是只想用一个词就能把它说清楚,那就只有“肮脏”二字了。

在清末的东北,妇女只要被骗进院子,便如同掉进了火坑,客人可以像挑牲畜一样,随意的挑选姑娘,甚至有时候,就连院子里的老干娘,其实就是老鸨,都得亲自上阵,去伺候客人。要说这三个“牵绣球的”盯上六格格可不是一天两天了,可他们始终也没敢动手,直至离官府的管辖区域越来越远了,他们才逐渐摸清了六格格的底细,原来就是一从家中逃出来的“处儿”罢了,真个是“肥鱼冲上了沙滩,白捡呐”。

旧社会,那些从家中逃出来的女孩儿,十有八九是为了逃婚。因为家长、族长包办婚姻,甭管你愿意不愿意,便是死人,收了人家的彩礼,也得嫁喽。所以但凡有主见的姑娘,没一个愿意受父母约束的。然而九个逃婚出来的姑娘,又有八个刚刚出了门儿,便让人贩子拐了,稀里糊涂地被卖到了穷乡僻壤间,成了别人的媳妇,到那时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语。如若直接被卖进了院子,在皮鞭威胁下接客,又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得认了命,苟活于世。

三个“牵绣球”的无赖,平日里尽干些“生孩子没屁眼儿的事儿”,都是能将良心夹在嘎吱窝里的货色,拐带涉世未深的六格格自是手到擒来。其中一个有点儿拳脚功夫的做了“风头”,留在路口,免得同道中人前来抢局儿;另一个长得歪瓜裂枣般的,装作痞子,哼着小曲儿,上前调戏。六格格毕竟是姑娘家,遇到了此种事,只能连跑带喊,高呼救命;恰在此时,一个颇有些浓眉大眼的人便装出一副英雄气概粉墨登场了,他先是三拳两脚间打跑了寻事儿的痞子,将六格格救下,便趁着姑娘对他稍有好感,赶紧套辞儿,摸底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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